寶林茶室案民事團訟求償2.9億 刑事起訴助攻
寶林茶室案去年爆發迄今9個多月,北檢昨偵結起訴負責人等5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案被害人食用受邦克列酸污染的粿條餐點,返家出現腹瀉、腹痛、嘔吐症狀,卅三人食物中毒,其中六人病情惡化死亡;消基會統計,共卅人請消基會代提起團體訴訟,對遠東百貨、臺灣大食代餐飲及寶林餐飲公司連帶求償二億九千萬餘元。
消基會義務律師計算,食安案件財產損害包含用餐金額、醫療費用、無法工作之損失、未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精神慰撫金,與三倍懲罰性賠償,共求償二億九三○一萬九○五三元。臺北地方法院收案後已分案審理,尚未排定首度開庭庭期。
法界指出,此案件爲臺北市政府告發,昨日偵結起訴,調查結果資料一併通知市府,有利於民事團訟引用相關舉證。
北市法務局表示,業者去年先與一名死者家屬和解,但簽有保密協議;另四案均調解一次,尚無共識,預計春節後將開第二次調解會議。在消基會協助下,幾乎所有被害人或家屬都參與團訟。
被害人家屬大多委任律師出席,部分家屬到場參與調解,期間難以接受親人因爲吃了一頓飯就天人永隔,情緒激動。昨天得知寶林的負責人黎仿軒、代班廚師胡清富等五人被起訴、判刑,情緒平穩許多。
北市法務局表示,目前受理五案,除其中一案馬來西亞死者家屬已與業者達成和解,目前處理四案中,三案當事人已死亡,一案是傷者;已連繫未申請調解的二案亡者家屬,並提供相關資訊,家屬表示,仍在評估中。
「民事部分已要求業者負起責任」法務局表示,市府協助雙方調解,北檢持續保障受害者權益,督促業者及相關保險公司應展現賠償誠意,積極賠償受害者及家屬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