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睡」關係結束 男大生勾勾纏遭訴
嘉義某大學20歲林姓男大生跟蹤騷擾女同學,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就讀嘉義某大學20歲林姓男大生,因參加活動認識同校1名女同學,2個月後雙方發展出「抱睡關係」,後來女方想結束這種關係,但林男非但不願意,還想進一步交往,今年2月至6月下課後都尾隨女方,並多次跟蹤,還傳訊息要求按摩,甚至曾凌晨在路邊環抱、追逐女方,讓對方不堪其擾最後報警,嘉義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林男。
據瞭解,「抱睡關係」近年來在校園、年輕世代頗爲熱門,辦案20多年的檢察官首次受理此案時,更是頭一回聽到「抱睡關係」,驚覺自己對不同世代發展出的行爲、語彙很陌生,進一步瞭解才知悉是時下年輕人的創意語詞。
單純的「抱睡關係」,指的是兩個人一起躺在同張牀,但不發生性關係,只是相互擁抱、一起睡覺。不過,1名張姓大學生受訪時坦言,「抱睡關係」說白了就是「約炮」的好聽說法,年輕人常使用Dcard、ptt社羣,「抱睡關係」也是從社羣網路傳播流行起來,是近年來年輕人常用的語彙,但大家心知肚明,2個人抱在一起睡,通常就是想發生進一步關係的前戲。
本案起因林姓男大生去年10月參加大學聯合活動,認識1名同校女同學;12月間2人發展爲「抱睡關係」,今年2月女方想結束這種關係,但林男要求繼續,甚至想進一步交往,都遭女方拒絕。
起訴書指出,由於2人都選修同一門通識課程,林男竟幾乎每堂課後都尾隨女方;女方爲避開林男「勾勾纏」,下課後總是快速離開教室,並騎電動自行車火速離校,有時因過於害怕,多次不敢去學校上課。
今年3月間某日凌晨2時許,林男與女方在校外的路邊談話時,突然環抱對方,女方掙脫後騎車快速離開,林男竟騎機車在後緊追,轉彎時超車攔住對方,女方掉頭、林男繼續追逐,爲避免被追撞發生意外,女方只好停在超商前,配合林男聽他說話。
此外,林男不斷打電話要求與女方見面聊天,並屢傳訊息要求去女方家碰面、聊天、爲他全身按摩等,甚至在校外服務學習時,林男直接逼近女方,種種舉措都讓女方愈來愈恐懼,因此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