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小撇步/稿費版稅與鐘點費 單年超過18萬元要課稅
▲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可檢附成本費用減除,以餘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圖/視覺中國CFP)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規定,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收入,若單年在18萬元以下免稅,超過18萬元以上之部分,可以就超過部分檢附成本和費用憑證覈實減除,或直接減除30%的成本費用,以餘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並且併入綜合所得計算。不過,如果是自行出版的部分,可以減除75%的成本費用後,以餘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以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日前因涉及共諜案遭檢方搜出10萬元人民幣的「稿費」爲例,換算臺幣後約45萬元,扣除18萬元免稅額後爲27萬元。若以7成計入所得,則王炳忠的稿費所得即爲18.9萬元,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中的其他收入部分,並在後續依照可扣抵稅額計算所得淨額對應稅率課稅。
不過,以單身上班族未扶養其他親屬而言,今年其申報方式除了以執行業務所得搭配列舉扣除外,若有其它正式受僱工作,也可考慮採用標準扣除額30.6萬元免稅額度(個人免稅額8.8萬元+標準扣除額9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萬元)。另外,弱勢家庭也可選擇採用去年納稅者保護法所提供的人頭數乘上16.6萬元做爲基本生活費,對於單親多子女的家庭可說是利多。
一般以作家身分較常用的多爲列舉扣除,也就是將其考察資料與單據作爲工作相關的列舉項目,若有工作室,也可增列租金支出等項目。據瞭解,除了自行出版者外,一般出版社也有相關合作的會計師或記帳士以做諮詢。
不過,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收入在國稅局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認定上皆爲個人創作,並無法像一般受僱工作收入可夫妻合併申報。假設王炳忠有家室,即使夫妻2人合併申報,也不能合併計算,換句話說,即使王炳忠的太太未達每人每年的稿費免稅額18萬元,也不能挪移到王炳忠部分抵稅。▼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日前因涉及共諜案遭檢方搜出10萬元人民幣的「稿費」。(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