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登山險準賣 5人以上團體才能投保

金管會日前核準通過2保險公司準售登山險,其須組成五人以上團體纔可購買保險,保費則以保額日數來計算,初期僅承保臺灣境內登山區域,發生山難死亡理賠最高1000萬元。(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一般民衆從事登山活動時,若欲自行購買保險保障登山期間所造成的意外傷害,往往因保險公司考量風險性過高而被拒絕於門外,但金管會日前已覈准通過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及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送審的登山綜合保險,須要5人以上的登山團體纔可以投保,而登山險保費則以日數與保額高低計算。

以往民衆登山想投保並不容易,即使保險公司以意外險承保,當保戶發生高山症失溫、中暑等意外,究竟屬於外來突發之「意外事故」造成,還是應歸屬爲「疾病因素,認定上意見分歧,最終保戶除了身體受到傷害外,另外還須爲了申請保險金而耗費心力

金管會日前核準通過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及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送審的登山綜合保險,民衆從事登山活動時,須組成五人以上團體纔可購買保險,而其保障登山期間的危險,保費則以保額與日數來計算,初期僅承保臺灣境內登山區域,發生山難死亡理賠最高1000萬元。

整體來看,保障內容大約包括因登山活動發生登山事故,例如山崩、失足、高山症、失溫及中暑等,而導致的死亡、殘廢及醫療費用給付。若以富邦產險保單來看,死殘最高保障500萬元、醫療費用最高保障100萬元。此外,對於因發生登山事故而需進行醫療轉送或遺體運送所衍生之費用,兩家該類保單最高皆可獲得10萬元的保險理賠。

登山保險保費以保額與日數計算,若以死殘保額100萬、醫療保額10萬、緊急救護費用保額10萬爲例,一天保費約47元;死殘保額500萬、醫療保額50萬、緊急救護費用保額10萬爲例,一天保費約2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