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馨科技淨利暴跌2121.75%

本報記者 陳雪波 盧志坤 北京報道

寶馨科技(002514.SZ)近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報顯示,上半年公司營業收入1.75億元,同比減少54.94%;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06億元,同比降幅達到2121.75%。

前不久,深交所發佈《關於對江蘇寶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以下簡稱《通報》)。在2023年業績預告中,該公司預計淨利潤與經審計後的淨利潤差異較大,公司相關責任人被通報批評。

寶馨科技的信息披露問題不止在業績預告上。《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到,今年4月,寶馨科技還發布公告稱,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該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累計發生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8800萬元,此事未及時披露。公司事後就此致歉,並對相關人員扣發了2023年度獎金。

2023年年報預期淨利潤曾多算1.23億元

寶馨科技原本是一家以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工業級數控鈑金結構產品爲核心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寶馨科技又切入光伏行業,目前形成了智能製造、新能源兩個方向的主要業務。

根據深交所網站近期發佈的《通報》,2024年1月27日,寶馨科技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7000萬元至-3500萬元。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後預計2023年度淨利潤爲-2.5億元至-1.3億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爲-1.93億元。公司《2023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淨利潤與經審計淨利潤差距達到1.23億元至1.58億元,差異較大。

深交所指出,寶馨科技上述行爲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第2.1.1條第一款、第5.1.3條第一款、第5.1.9條第二款的規定。

記者查詢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瞭解到,其中第5.1.3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合理、謹慎、客觀、準確地披露業績預告,公告內容應當包括盈虧金額區間、業績變動範圍、經營業績或者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動的主要原因等。

對此,深交所《通報》稱,寶馨科技時任董事長王思淇、時任總裁左越、時任財務總監朱婷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第2.1.2條第一款、第5.1.9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深交所決定,對寶馨科技、王思淇、左越、朱婷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鵬告訴記者,業績預告偏差肯定會對投資者投資決策產生影響,但目前對業績預告偏差較大主要適用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規定進行自律監管。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2024年修訂)》:上市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業績預告,或者披露的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公告與定期報告披露的財務數據存在重大差異,情節嚴重的,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不存在情節嚴重情形的,本所可以視情形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到今年上半年,寶馨科技依然未能扭虧。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由盈轉虧,虧損達到1.06億元。今年上半年業績爲何更加疲軟?寶馨科技對此解釋稱,主要系市場環境變化本期業務規模下降所致。該公司在半年度業績預告中曾表示,報告期內,受市場環境變化,經營規模和主營業務毛利率均受到負面影響,光伏行業進入結構性調整階段,公司庫存組件價格有較大波動,存貨跌價準備增加,導致報告期內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負值。公司將進一步夯實智能製造優勢產業,優化新能源產業佈局,努力提升新能源業務盈利經營能力,強化公司精益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關聯公司“借錢”週轉

寶馨科技面臨的問題不只有年度報告預測差錯。不久前,該公司還曝出了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問題。

今年4月30日,寶馨科技披露,公司存在被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情況。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蚌埠捷登智能製造有限公司、江蘇銘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資金週轉需求,累計佔用資金髮生金額6000萬元(不含利息),累計償還發生金額6000萬元。截至2022年年末,上述資金佔用款項本金均已歸還。

但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問題並沒有在2022年結束,而是一直延續到2023年下半年。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該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累計發生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8800萬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上述資金已全部收回,並以資金佔用金額、資金佔用天數按6%的年化利率計算利息於2024年4月收取全部利息154.45萬元。

對於此事,寶馨科技內部是如何處理的?根據公告,公司相關責任人就資金佔用事項在公司內部進行了說明並致歉。公司對相關責任人給予批評,扣發2023年度獎金,其他相關人員責成深刻反省。

胡鵬表示,根據相關信息披露規定,上市公司發生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必須在相應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如未披露,則根據嚴重程度,可能構成信息披露文件重大遺漏,從而招致行政處罰。

上市公司在報告期內發生或在報告期末存在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形的,應在年報全文“重要事項”中披露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發生時間、佔用金額、發生原因、清欠進展、責任人和董事會擬定的解決措施。

據此,如未根據該要求如實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應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則至少構成信息披露違規。如佔用資金大,佔用後無法追回的,或者佔用資金規模巨大,未披露構成定期報告重大遺漏的,經主管機關立案調查,可能會進一步予以行政處罰。

胡鵬指出,上市公司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處罰力度,主要還是根據行政主管機關立案調查的結果決定,評判標準一般是佔用資金佔比、是否造成資金損失等,最終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確其處罰力度。

信息披露連續出錯,是否對該公司經營產生影響?記者連續多日致電該公司董秘電話、官網公佈的公司電話,均無人接聽。記者發送採訪提綱至董秘郵箱、公司官方郵箱,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8月21日上午,寶馨科技一位工作人員記錄下了記者的聯繫方式,但同樣未予迴應。

上市後已換3任實控人

寶馨科技在2010年12月上市,在上市13年間,這家公司已經更換了3任實控人。第一任實控人是公司創始人葉雲宙及其妻子,第二任實控人是陳東夫婦,第三任實控人馬偉在2022年12月23日開始執掌大權。

有趣的是,公司的首任實控人在公司上市股解禁後就開始減少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滿3年後,也即從2013年年底開始,葉雲宙夫婦就不斷進行併購、出讓控股權,7年時間裡從寶馨科技變現的現金達5.85億元。因爲股權轉讓協議未及時披露,葉雲宙等人還曾遭江蘇證監局處罰。

公司第二任實控人陳東夫婦入主寶馨科技後,也很快開始了頻繁的股份減持,套現金額接近3億元。此外,2020年12月陳東夫婦向江蘇捷登智能製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捷登”)協議轉讓5%股權時又套現1.94億元。巧合的是,陳東也曾因減持信息披露違規,收到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

2022年8月,寶馨科技發佈一筆定增方案,發行對象僅爲公司控股股東江蘇捷登,發行股份數量爲1.66億股,發行價格爲2.96元/股,接近寶馨科技近10年來的股價底價,發行對象繳付認購款約4.91億元。天眼查信息顯示,江蘇捷登的受益所有人正是寶馨科技後來的第三任實控人馬偉。不過,現在這筆定增距離限售期結束還有1年時間。

(編輯:盧志坤 審覈:童海華 校對:燕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