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衆後送權益 賴峰偉拒30年老飛機服役

衛福部在106年訂定離島醫療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標準,並要求得標廠商在得標1年內提供5年內機齡直升機,賴峰偉指示衛生局比照衛福部規定辦理相關招標作業。(張茂雄攝)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指出,該案第二階段仍需由評選委員進行評選,以準用最有利標方式由委員審慎評估。(張茂雄攝)

澎湖縣政府4日表示,針對澎湖醫療後送駐地航空器招標,澎湖縣長賴峰偉指示比照106年衛福部離島醫療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標準重新招標,並要求得標廠商在得標1年內提供5年內機齡直升機,絕無30年老飛機執勤狀況。

澎湖縣政府指出,考量各界仍期待駐地航空器以新機爲宜,賴峰偉從善如流,因此指示衛生局依原案契約後續擴充精神,重新訂定投標廠商資格。至於外界指稱縣府要用30年老飛機取代新機,完全是存心污衊,賴峰偉保證會讓鄉親使用新飛機。

澎湖縣政府表示,衛生局辦理醫療後送駐地航空器招標作業,經詢目前國內航空業者可提供10年內機齡直升機,僅有1家廠商,基於依採購法,恐有圖利之嫌,因此要求需通過適航證明,才能取得投標資格。

澎湖縣政府說明,縣府將參照衛福部106年7月28日完成的「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及運送服務計劃」,要求得標廠商在1年內提供5年內機齡直升機備勤,提升後送效率及安全性。

衛生局指出,該案除審查廠商資格外,第二階段仍需由評選委員依可否提供澎湖全區域緊急醫療後送、病危返鄉等項目進行評選,以準用最有利標方式由委員審慎評估,擇定最佳決標廠商參與後續採購程序,以保障縣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