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車「最嗆街友」喊單挑…反被猛踹51下慘死!法官:這不是殺人

曾男毆打陳男行徑,遭檢方殺人罪起訴,但法官認定無殺人犯意,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示意圖記者文萱攝)記者陳羿妏/臺北報導

臺北車站今年2月4日清晨發生一起鬥毆意外!一名陳姓街友酒後挑釁一名新來的曾姓街友,遭對方踹踢51下後,全身多處骨折大量出血身亡。事後曾男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但臺北地院日前審理,認定曾男無殺人犯意,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將曾男判刑8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男因無法負擔高額租金,今年1月開始於臺北車站外打地鋪夜宿,平時陳男常於酒後找其他遊民麻煩,也會不時恫嚇曾男,兩人產生多次口角。今年2月4日清晨,曾男遭喝醉的陳男嗆聲「單挑」,一氣之下先是揮拳揍陳男臉部,接着朝其全身多處部位連續猛踹51下,害陳男倒地不起,送醫後大量出血身亡。

曾男坦承犯行,辯稱陳男酒後會不讓其他街友打地鋪,欺負街友們,而案發前一天,陳男曾打他,並拿尖物抵住他的脖子恐嚇約1分鐘,到了案發當天前一小時,他坐在臺北車站門口外與陳男聊天,陳男先是用手打了他的臉,緊接着全身酒味跑來嗆聲「不爽來單挑」。

曾男表示,原本可以不理會陳男,卻擔心若不跟去,恐怕陳男會找他麻煩,就決定跟隨陳男腳步,而兩人之間沒有仇恨恩怨,當時他只是氣憤之下才會一直連續攻擊,他強調只是要傷害、教訓陳男,不是要陳男死,不知道事情會這麼嚴重。

目擊遊民稱,陳男不喝酒時人很好,但酒後會失去理智、會打人、找別人麻煩,大家看到陳男喝酒都會閃,在臺北車站的遊民都知道此事,案發當時他有看到曾男把陳男打倒,並用腳亂踢,也有聽到曾男說「你欺負這些老人女人、遊民,人家已經夠可憐了,你還欺負人家」。

在北車服務鐵路警察則說,陳男喝酒後會欺負站區內的女遊民,或是比較弱小的人,他從2019年10月間到臺北分駐所服務以來,已聽過陳男與其他遊民發生過2、3次衝突,其中包含拿酒瓶打別人的頭,或是恐嚇別人,至於曾男跟陳男的衝突,他倒沒聽過或處理過。

對此,法官勘驗相關說詞證據,認爲曾男的行爲僅算傷害致死犯行,考量男犯後坦承犯行,表示想與陳男家屬道歉、祈求原諒,在獄中也有抄寫佛經,審酌後,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將曾男判刑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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