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兩地跑差點出車禍 遠航張綱維不想天天赴警局 求改每週一次被駁回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本報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公司36億元等罪遭起訴,臺北地方法院2021年讓他以8000萬元現金、2000萬元人保,共1億元交保,但須每天到派出所報到,他說每天往返臺北、高雄,差點因此出車禍,請求變更爲每週報到一次,但遭臺北地院裁定駁回。可抗告。
張綱維提出聲請表示,遠東航空公司投資案涉訟中,衍生衆多閒置成本如租金、人事費用,且有衆多協力商如春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希望先行取得工程款,他須應債權人要求,親赴澎湖、高雄處理,以消弭紛爭,減少損失。
他說,到遠航公司高雄據點處理業務時,曾爲完成每日報到手續,驅車急奔臺北,險釀車禍,餘悸猶存,請求將現有之定期報到處分,更改爲每週向管轄警局報到一次,使他充裕時間得陪伴家人,並親赴其他縣市處理涉案件與業務,俾利籌措資金,清償債務,並挹注於新業務之籌備,亦不致妨害訴訟程序進行等語。
臺北地方法院認爲,張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於偵查中經檢察官向本院聲請羈押,臺北地院2021年2月24日裁定他8000萬元保證金及由辯護人劉煌基律師出具2000萬元之保證書,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後,准予停止羈押。
北院指出,去年4月29日依張的聲請,裁定準許他定期報到處分變更爲每日下午7時至11時至新生派出所報到,考量他涉案情節等考量,命他每天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7時至下午11時之間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新生派出所報到,仍屬適當且具必要性之保全方法,裁定駁回張的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