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1規定「員工也難逃」旅客目擊傻眼!違規最重罰7500元
依照規定在臺北捷運系統內禁止飲食。(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捷運系統內禁止飲食行之有年,一名女子日前搭捷運觀察到,北捷站務人員想要喝水,也必須走出閘門、退到黃色標線後才喝,讓她超敬佩又驚訝,貼文引起通勤族熱烈討論,多數人認爲對北捷員工太苛刻,也有人認爲以身作則是很棒的示範,根據北捷規定,在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最高可開罰7500元。
原PO近日於Threads指出,最近搭捷運通勤見站務人員要喝水,竟走出閘門,退到黃色標線外拿出水壺,喝完才又回到工作崗位,讓她由衷敬佩。
貼文吸引2.8萬人按贊,許多人傻眼,認爲旅客只是短暫搭車、轉乘,在站內乘車時間頂多1~2小時,但北捷員工工時長達8小時,喝水是基本的生理需求,不能在工作站裡喝水,規定太過苛刻,但也有人持反意見,指正義魔人這麼多,北捷員工必須以身作則,纔不會落人口實。
根據北捷規定,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範圍是以各車站閘門前的黃色標線爲界,黃色標線以內爲禁止飲食區,旅客進入區內一律禁止飲食,包括喝白開水、礦泉水等,除非有疾病、身體不適等特殊狀況,需喝水吃藥或吃糖,可洽服務人員給予協助,至於黃色標線區以外,旅客可自由飲食,但不得任意丟垃圾。
北捷提醒,若在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將依《大衆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違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