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發佈幼兒園收費提醒,家長不要跨學期、跨年度預繳費用
新京報訊(記者楊菲菲)1月26日,北京昌平區教委發佈《致全區家長的一封信》,就幼兒園收費管理提醒家長繳納幼兒園保教費、伙食費要按月繳納,不要跨學期、跨年度預繳費用。
“在幼兒入園前,家長一定要查驗幼兒機構是否具備辦園資質。”昌平區教委提醒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要謹慎,選擇民辦幼兒園務必認準該園是否持有區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登記證書》。
針對幼兒園的收費,昌平區教委表示,根據規定,幼兒園除保教費、伙食費及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外,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爲名,在保育教育費以外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幼兒園不得收取書本費。
同時,家長繳納幼兒園保教費、伙食費要按月繳納,不要跨學期、跨年度預繳費用。昌平區教委表示,堅決抵制幼兒園給予的各種“折扣”、優惠預存等宣傳誘惑,堅決拒絕以“佔牀費”“留位費”等爲由的提前繳費要求,防範“退費難”等風險。
此外,昌平區教委提醒家長要向幼兒園收費備案銀行賬戶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後應及時向幼兒園索取票據並妥善保管。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