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區兩人被處理
房山區閻村鎮人大原主席李春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房山區委批准,房山區紀委監委對房山區閻村鎮人大原主席李春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春秋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僞造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旅遊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在親屬任職方面未按規定迴避,對分管企業違規挪用資金失察失管;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春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房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房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春秋開除黨籍處分;由房山區監委給予其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房山區長陽鎮高嶺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經濟合作社社長朱金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房山區紀委監委對房山區長陽鎮高嶺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經濟合作社社長朱金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金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幫助親屬承攬工程項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國家徵地拆遷補償款,數額特別巨大,且在徵地拆遷過程中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他人鉅額錢款。
朱金華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房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朱金華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房山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