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區紀委監委通報醉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新京報訊 據廉潔海淀微信公衆號消息,海淀區紀委區監委通報醉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北京市海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黨委(黨羣工作科、統戰部)原副科長任曉峰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2年12月4日,任曉峰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車停放在逆向車道,後被民警當場查獲。經鑑定,任曉峰血液中酒精含量爲212mg/100ml。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判決任曉峰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日,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23年8月,任曉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北京市海淀區裕隆農工商公司紅山果園原經理郎敏旗公車私用問題。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時任紅山果園經理郎敏旗違規使用單位公車辦理私事共計35次,包括前往延慶看望家人、前往密雲水庫遊玩和接送親友等。2023年12月,郎敏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北京市海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原二級調研員王繼軍、北京市海淀區徵收事務中心原一級科員潘立波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20年下半年,王繼軍與潘立波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王繼軍、潘立波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1月,潘立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23年12月,王繼軍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並降低其退休後待遇。
編輯 李憶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