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碼 5/31後生三孩享生育獎勵假30天

北京加碼:5月31日後依規生三孩,享生育獎勵假30天。圖爲2009年在天安門城樓前參與慶祝大陸建國60週年遊行活動的新世代青少年。(本報系資料照/王銘義攝)

大陸澎湃新聞5日報導,「北京12345」引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消息,經覈實,今年5月31日後,按規定生育第三個孩子,除享受大陸國家規定產假外,享有生育獎勵假30天,配偶享有陪產假15天。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

報導稱,稍早前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根據大陸《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有關問題解答第三條的規定「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計劃生育」,但北京市職工休產假時遵循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仍然在「第十七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的語境下,在5月31日生育三孩的女職工,已休產假51天,僅餘47天。如相關規定不加緊覆蓋三孩女職工,恐有部分三孩女職工無法享受應當享受的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爲此答覆:北京市將按照大陸國家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工作。強調這是一個法律政策銜接問題。事實上,「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15天」等表述均出自現行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之「獎勵與社會保障」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