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對養老服務功能不足的地區,採取置換、購置、租賃等方式加強服務供給

北京商報訊(記者 方彬楠)10月9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北京市民政局等十一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加強"老老人"服務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在六個方面推出20條措施,提升"老老人"服務保障水平。

《若干措施》提出,加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區域人口老齡化程度、"老老人"分佈等因素,精準佈局養老服務中心;積極推進適老化改造,開展老舊小區養老設施補短板行動,對養老服務功能不足的地區,採取置換、購置、租賃等方式加強服務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