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小區20多隻寵物狗被毒死,專家:或涉刑事犯罪
(原標題:北京一小區20多隻寵物狗被毒死,專家:或涉刑事犯罪)
“我家狗狗才3歲,之前吃了地上有毒的東西,一下子就完了。”7月4日上午,在北京市豐臺區燕保康潤家園小區,李月虹(化名)提起一個多月前發生在小區裡的毒殺犬隻事件,仍傷感不已。今年5月,包括她自己的寵物狗樂樂在內,小區共有20多隻寵物狗相繼被毒死,其中包括泰迪、邊牧、中華田園犬等,犬隻體內檢出了鼠藥成分。
這並非個例,《法治日報》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毒殺犬隻事件在多地時有發生。今年5月,河北廊坊一網友發佈視頻稱,自己養的兩隻邊境牧羊犬突然死亡,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原因是食入含有鼠藥的劇毒物。近日,四川省自貢市榮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用弓弩和毒鏢射殺犬隻,再進行簡單加工處理後販賣。
對此,受訪專家認爲,如果行爲人是向私人場所他人所有的犬隻投毒,在犬隻價值較高的情況下,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是在住宅小區公共區域、公園等公共場所投放對犬類具有毒害性的物質,情節嚴重的,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
小區寵物狗被毒殺多發
7月4日上午,記者來到燕保康潤家園小區,李月虹正圍着健身廣場健走,她的寵物狗樂樂在今年5月的毒殺犬隻事件中死亡。
李月虹去年秋天帶着樂樂搬到該小區居住,每天帶着它遛彎。事發當天,她看望母親後回到家像往常一樣帶着樂樂下樓遛彎,中間讓它自己在健身廣場周邊活動。沒過多久,李月虹發現樂樂突然倒地,口吐白沫、抽搐不止,一會兒就沒了呼吸。她正痛心時,聽鄰居議論說小區最近死了不少寵物狗,警方正在調查這事。
聽到這裡,李月虹趕緊報了警,她也瞭解到更多信息:有人將疑似摻了毒藥的豬蹄、肘子、肉丸、火腿腸等,放在寵物狗經常活動的地方,小區已有泰迪、邊牧、中華田園犬等20多隻犬遭毒殺。
不久,對死亡犬隻的檢測結果出來了:犬隻的胃內容物中檢出氟乙酸(鼠藥成分),懷疑有人故意投毒。
目前,警方已經立案偵查,案件正在辦理之中。
在居民健身廣場,一位正在健身的老人對小區犬隻接連被毒殺仍心有餘悸:“現在是狗吃了這些東西死了,如果是小孩子誤食問題就更大了。”還有一位居民氣憤地向記者表示,不知道投毒的人怎麼想的,對“毛孩子”怎麼下得了手?!
有過同樣遭遇的,不只是燕保康潤家園小區的居民。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某小區的張女士告訴記者,她所在的小區近日也有人毒殺犬隻,目前已有5只寵物狗中毒死亡,還有3只正在搶救,其中包括她家的寵物狗花花。
張女士向記者回憶說,事發當晚,她在小區社交羣裡看到業主們討論有人毒殺犬隻,就告訴父母縮短遛狗時間。晚上花花回家時,還一切正常,等到了第二天凌晨3點半左右,花花開始在家中四處亂撞,還碰碎了花瓶,“走路不穩,並且極度恐懼,對着空氣大叫,不到半個小時就死亡了”。
“希望投毒者受到法律的嚴懲。”張女士氣憤道。
家住河南省鄭州市的陳女士告訴記者,今年1月以來,她家附近已有不少犬隻中毒身亡。
陳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事發地的臺階上有不少切碎的火腿腸,沾着粉紅色的粉末,“根據形狀顏色,初步判斷是異煙肼(一種抗結核藥,常被用於毒犬)”。
“投毒的路段經常有小狗路過,並且該片區域沒有監控,投毒者很可能是故意爲之。”陳女士推斷說。
根據公開信息,毒殺犬隻的事件在多地都有發生。
去年10月,成都市溫江區一小區內多隻寵物犬突然死亡。僅去年10月20日至25日,事發小區附近寵物醫院就收治了5條來自這個小區的中毒犬隻,最終均死亡。
今年2月25日,雲南昆明馬街春雨陽光小區業主反映,1月30日,小區有5只寵物狗先後死亡,均是中毒。而在去年前年,同樣的事情也曾發生過好幾次。
不應偏激應對一毒了之
即便不是在小區等公共場所,寵物狗依然面臨被毒殺的風險。
今年5月,河北廊坊一網友發佈視頻稱,自己在別墅院內養的兩隻邊境牧羊犬疑似被人投毒致死。據其介紹,5月15日下午,他們全家人出門後,院中的兩隻邊境牧羊犬被人隔牆投擲了有毒的食物。他當晚回家後發現兩隻犬均已死亡,隨即報警。有關方面出具的鑑定意見書顯示,兩隻犬死亡原因是食入含有氟乙酸的劇毒物。
該當事人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搬來才一天,狗曾經被鄰居大聲辱罵。警方已經鎖定投毒者是其鄰居,警方在該鄰居的衣服口袋內檢測出了氟乙酸成分,這與兩隻死亡邊牧毒化檢測一致。
對此,有網友認爲,一有不滿就投毒,這太可怕了,也絕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還有網友評價,在公共場所給犬隻投毒,給公共安全造成了極大的風險,甚至可能出現幼兒誤食的情況,對這種行爲一定要依法嚴厲打擊。
同時,也有網友直指養犬人應對自己的行爲予以反思。有網友表示:家人都特別怕犬,尤其是體型較大的犬,遇到不拴繩的犬就僵在原地不敢動,“養犬人也該想想,遛犬不拴繩的行爲是不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還有網友說,這也是一些不良養犬人擾民的後果,犬到處拉屎撒尿,養犬人不清理,甚至犬傷人事件屢屢發生,必須對養犬人嚴加管教。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偉認爲,因飼養寵物發生糾紛時,應當訴諸合理、合法的手段解決矛盾,而不應採取“一毒了之”的違法甚至犯罪手段偏激化應對。與此同時,養犬者也要按照相應管理規定,文明飼養、嚴格自律,不得違背社會公德,不得破壞公共環境衛生,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毒狗違法甚至觸犯刑法
有受訪者說,自己所在小區之前也發生過毒殺犬隻的事,最終不了了之,“這種投放毒物行爲不用負法律責任嗎”?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黃忠認爲,投毒致他人犬隻死亡,投毒者首先應承擔民事責任。同時,根據民法典規定,如果犬隻是寵物犬等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投毒致他人寵物犬死亡且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還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依據民法典規定,飼養犬隻等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如果犬隻等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尤其是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時,其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而且還可能要承擔行政責任。”黃忠提醒說。
在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孫志強看來,投毒殺犬在實踐中不僅會產生相應的民事糾紛,也可能因爲事件嚴重程度而涉及刑事法律責任,具體的責任分析需要考慮多個因素,同時要審查其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及應受刑罰懲罰性,即犯罪是依照刑法規定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爲。
司法實踐中,已有人因毒犬被判刑。2021年11月,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某小區居民沙某、王某因不滿小區業主在遛寵物犬過程中放任犬隻在小區草坪上肆意拉尿,向小區草坪等公共區域投放塗抹鼠藥的食物毒殺犬隻,導致11條犬隻中毒死亡。
不久,沙某、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二人對自己的行爲供認不諱。2022年6月,法院以沙某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7個月;以王某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天津市公安局薊州分局打擊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賈永立介紹說,在實際案例中分多種情況,既要看犯罪嫌疑人的主觀目的,又要看他的客觀行爲造成了什麼後果。結合他們之前的辦案經驗,對於毒殺犬隻的行爲,基本上按投放危險物質罪受理報案然後立案偵查。
孫志強說,如果投毒的地點是公共場所,這種行爲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爲在公共場所投毒,不僅可能危及犬隻的生命安全,還有可能對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
受訪專家認爲,向他人犬隻投毒的行爲,是否具有觸犯刑法並構成犯罪的危害性,需要根據個案具體分析。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剛認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一般要求投放的物質對犬類和人類都具有毒害性,但在造成大量犬隻死亡的重大財產損失情形下,投放物質哪怕對人類不具有毒害性,也可能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情節嚴重的判定,主要根據投放的次數、投放的數量、投放物質的毒害性程度、投放造成的危害後果等情節來綜合判定,並不是一概按照犯罪認定,情節輕微的可予以治安處罰。
田剛進一步分析說,當行爲人在公共場所投放對犬類和人類都具有毒害性的物質,意圖毒殺犬類,但是被人類誤食時,一般按照投放危險物質罪從重處罰,如果造成人員重傷、死亡的嚴重後果,將按照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結果加重犯予以認定。
在中國犯罪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工業大學教授張荊看來,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犬成爲許多人的一種生活方式,但養犬行爲應當本着不給別人添麻煩的理念,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比如外出遛犬必須牽好犬繩等。同時,遇到涉犬矛盾時,務必保持冷靜,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採取報復性的私力解決辦法,只會加深矛盾,可能導致違法甚至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