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盜領母百萬遺產 還毆打兄弟挨告!法官調查結果大翻轉

黃男在母親過世後持母親印鑑存簿轉匯到自己戶頭,又在告別式上毆打親兄弟,遭提告,但法官調查後發現事件背後並不如表面所見。(邱立雅攝)

黃姓男子有4個兄弟姊妹,但母親過世後,黃男持母親郵局帳戶及印鑑,將存款124萬轉到自己戶頭,另外再提領8萬塊現金,事後在母親告別式會場上,又毆打失蹤多年的兄弟遭提告。但法官調查發現事實竟非表面上所見,最後依犯行使僞造私文書、傷害罪判處兩個月徒刑及20天拘役,均得易科罰金。

黃男的母親於2022年間死亡,黃男即持母親存簿、印鑑,到郵局填寫郵政匯款申請書、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把母親遺產提出124萬到自己農會戶頭,並提領8萬現金。黃男另外又在母親告別式上,阻止親兄弟參加,把對方打到頭部挫傷、左側手肘擦傷及雙側手部擦傷等傷害,遭提告。

判決書指出,黃男坦承確實用已逝母親的帳戶提領款項,但絕對不是詐欺也不是要貪圖母親遺產不分給其他手足,而是自己長期照顧父母,但其他手足從未過問,也沒支付任何生活費。

此外,提告黃男傷害的的兄弟早在2020年就由父親申報失蹤人口,母親在2021年車禍受傷、父親過世,其他手足均置諸不理,母親受傷所需的醫藥費、看護費用,都早已得到母親授權使用她郵局存款支應,且都是身爲兒子的他自行先行支付。黃男表示,母親過世後,需要支付喪葬費,其他手足均未分擔,才提領母親戶頭存款抵扣他支出的費用。

新竹地院法官根據黃男供述甚詳,又附上受(處)理失蹤人口登記表、收據、估價明細表、勞動部安定費繳款通知單、全民健康保險繳納保費等證明,應可信爲真實,顯見黃男無爲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加上黃母遺產部分繼承人們已與黃男達成和解,同意從輕量刑等情,最後依犯行使僞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個月,犯傷害罪處拘役20日,兩罪均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