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散佈不實資訊 旅展詐欺 林明升不起訴

檢方查出,林明升去年透過私募增資10億元,並由國產集團子公司擔保向臺灣工銀貸款10億元,試圖彌補資金缺口,但11月14日閱覽第三季財務報告後,確認公司經營不善,而於翌日萌生不再經營的念頭,20、21日連開兩天主管會議討論重整、解散後的配套措施,21日發佈暫停交易、停航一天的重大訊息,2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確認解散決議。

檢察官調查,林明升在22日臨時董事會召開前,仍持續尋找可能入主興航的投資人,曾與長榮航空前董事長張國煒指派的聶國維洽商私募與借款,另與日本籍投資人洽談借款,但直到21日資金仍未到位,因此認定興航是否解散或有新投資入主,仍需等到22日的董事會才能確認。

檢察官認爲,林明升21日指示否認停業訊息,是因爲當時林仍未放棄尋找投資人,並無對投資人傳達不實資訊的惡意。

而興航去年11月4日至7日參加秋季臺北國際旅展,以未稅2999元現金價大規模促銷東京、大阪等地來回機票,但隨後宣佈解散導致機票成廢紙,被兩名消費者控告詐欺。檢方則查出,興航參展行之有年,前年10月已編列去年參展的150萬元活動預算,而興航可能停業的時間點最早可回溯至去年11月15日,難以認定林明升、劉東明早在去年5月規劃旅展時即故意隱瞞停業消息。

檢方也查出,截至今年4月28日止,興航受理民衆與旅行社提出的退票申請金額爲5億3700萬元,已完成付款5億2100萬元,完成率達97%,提告的魏姓、林姓民衆也獲得各約兩萬元的退款,全案與詐欺取財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