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13藍營里長 捲入林杏兒賄選案

士林地檢署偵辦蕭景田涉嫌幫助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案,1月31日追加起訴16人。(本報資料照片)

士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嫌幫助臺北市議員林杏兒賄選案,去年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投票行賄罪起訴蕭、曾繁川共11人,檢方第二波偵結,以收受賄賂罪嫌,再起訴13名國民黨籍里長,另有3名候選人落選,16人遭起訴。

起訴書指出,遭起訴的里長均爲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第1選區(士林、北投)候選人,蕭、曾繁川均爲前國民黨副發言人,認爲林杏兒選前情勢不佳,在北投石牌路林杏兒競選總部謀議,並畫定路線,每位里長候選人1萬元、2萬元賄選固樁,投票前11月21日至23日由李姓志工駕駛林杏兒前夫的轎車,載蕭景田一一拜訪並提及「一點意思,希望幫忙支持一下。」

第二波被起訴的里長均爲國民黨籍,包括北投區永欣裡潘萬生、吉利裡劉序剛、泉源裡陳志成、永明裡何麗玲、榮華里何漢清、湖山裡李秋霞、振華里郭崇儀、中和裡黃景煌、秀山裡陳壽彭、清江裡李炳廉、士林區東山里陳文賢、三玉里羅志傑、蘭雅裡萬天榮,另外稻香裡張義博、福德里楊錦宗、天和裡莊福來落選,共16人被訴。

遭起訴的16人中14人坦承收錢,但均否認有主觀犯意,辯稱蕭景田說是私人贊助的輔選費、黨部補助以及參與活動的費用,檢察官建請法院考量若被告於審理中坦承犯行,而有悔悟實據,給予緩刑的機會。

檢方偵辦蕭景田賄選案,曾對林杏兒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卻因一審判決檢方敗訴,士檢延遲1日上訴,林杏兒保住議員資格。刑事部分則蕭景田提出的建議拜訪路線,約談30多名里長,兩波起訴名單,共起訴19名國民黨籍現任里長,緩起訴1人,另8人因未曾見過蕭景田,佐以辦公室監視器,未發現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