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分四年取消房屋稅基折減 財長:可理解、可接受
北市分四年取消房屋稅基折減,財長莊翠雲表示,可理解、可接受。本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將逐年恢復單一自住房屋稅基,實質稅率從現行0.6%分四年漲回1%。財政部長莊翠雲今(20)日對此表示,希望北市確實落實,中央對這樣的做法,「可以理解、也可接受。」
莊翠雲今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臺北市、臺南市過去都透過稅基折減方式,分別爲單一自住降稅至0.6%、1%,但中央囤房稅2.0即將上路,單一自住稅率爲1%,對北市而言,反而成爲加稅。
莊翠雲指出,臺北市長蔣萬安已經宣佈,北市將分四年緩步取消稅基折減,以迴應中央修法,她表示,北市爲單一自住降稅的精神與中央一致,希望未來北市方案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後,能夠確實落實。
賴士葆追問,中央對臺北市方案可否接受?莊翠雲迴應,可以理解,也可接受。
此外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指出,囤房稅2.0即將於7月1日上路,恐造成房東轉嫁租金,他建議財政部應該考慮「特赦方案」,好處是可以一次性快速納管房東,降低租屋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