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女科員涉嫌在市府內賣大麻 北檢今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科員劉如婕今年涉嫌在臺北市政府3樓吸菸區,以3500元販售1支大麻煙彈給詹姓男子,檢警循線查悉,該大麻煙彈是由其男友周冠亙無償轉讓給劉女。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劉女、周,因劉女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源於,今年1月間,大安警分局在路邊臨檢,發現詹姓男子行形跡可疑,查獲詹持有大麻煙彈1支,詹稱與劉如婕是朋友,聽聞劉有管道拿到大麻,他用LINE詢問劉「是否有貨」,雙方約在市府內交易,以3500元購買1支大麻煙彈。

檢警溯源查到涉嫌販賣大麻的劉如婕。今年3月6日,檢警搜索臺北市政府及劉女住居所共3處,拘提劉女及周冠亙到案,於兩人住所扣得大麻、吸食器、菸斗、研磨器、置物盒、殘渣袋等物,將劉女、周依毒品罪嫌移送北檢覆訊,檢方訊後命兩人各20萬元交保。

檢方查出,去年12月31日,周冠亙在住處無償轉讓2支大麻煙彈給劉如婕,劉女再於今年1月2日中午12點5分,與詹姓男子相約在臺北市政府3樓吸菸區交易,劉女將1支大麻煙彈給詹,詹則以LINEPay轉帳3500元給劉女。

至於周冠亙持有的大麻煙彈從何而來?檢方查出,周冠亙於去年12月15日晚間,在臺北市信義區鬆壽路12號前廣場,向「MARK」預定2萬元的大麻,兩人約定16日於同地交易。周取得大麻後,把大麻花所含的大麻種子挑出,裝入夾鏈袋收藏。交易當天,周再次向MARK預定3萬元大麻,同樣約定於17日交易,周再以相同方式收藏大麻。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檢方指出,去年12月25日至今年元旦間某日,周冠亙以每支3500元價格,向MARK購買3支大麻煙彈;今年1月間,周再向MARK購買大麻35公克及15支大麻煙彈;之後周以不詳方式,在不詳地點,取得麥角二乙胺(LSD)1張後持有之。

周冠亙在於今年3月3日傍晚某時,在住處無償轉讓足供一次施用的大麻給劉如婕,劉女將大麻放入捲菸後點燃,以吸食煙霧方式施用一次,劉女涉施用毒品案件,檢方另案偵辦。

檢警拘提劉如婕及周冠亙後,北市府表示,市長蔣萬安知悉後非常重視,立刻下令全力配合偵查,務求毋枉毋縱,如有違法情事絕不寬貸護短,一定嚴懲嚴辦,要求社會局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檢方指出,從劉如婕住所扣得的相關物品均檢出大麻成分,與毒品無法析離,認定劉如婕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周冠亙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之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罪嫌,今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劉如婕偵訊時坦承販賣毒品犯行,但委任辯護人具狀否認販賣毒品犯行,考量劉女爲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利用政府機關場所交易毒品,事後否認販賣毒品犯行,認定劉女犯後態度惡劣且不知悔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周冠亙於偵查中自白持有第二級毒品超過純質淨重20公克、2次轉讓禁藥罪嫌,依法減輕其刑。

臺北市政府科員劉如婕(前),涉嫌販賣大麻,在臺北市政府面交。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政府科員劉如婕與男友周冠亙(圖)涉嫌無償轉讓大麻煙彈給女友劉如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