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性騷擾比捷運多2倍 議員要求清查公車內監視器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2017年底在好萊塢爆發的「#Me too」反性騷擾運動延燒全球,讓外界關注到幾乎無所不在的性騷擾狀況。根據統計,北市去年發生4百餘件性騷擾案件,其中公車有147件、捷運70件,臺北市議員洪健益指出,按照SOP,公車內應該「前中後」裝設3支監視器,但公運處的評鑑標準僅1支,質疑此狀況恐讓性騷擾案件的黑數大增。
洪健益3日在交通部門質詢,問到公車評鑑指標規定是什麼?公運處長常華珍說,總共有26項指標,至於監視器部分則要看妥善率,若有民衆反映沒有顯示或故障等,妥善率會扣分,另外還會抽查。
接着洪建議追問,一臺公車車內最少要裝幾支監視器?幾個角度?常華珍則說不清楚規定要裝幾支,但有規定要裝的角度。洪健益表示,車內只有要求1支,但根據SOP車內應該要前中後共3支監視器,如果只裝1支在駕駛的前面,只是保護駕駛,「駕駛不會被性騷擾,駕駛只會被毆打,有人會笨到去性騷擾駕駛嗎?」
洪健益還問到,北市總共3565輛公車裡,有多少輛有照新聞裡面的SOP標準?常華珍表示要查一下。對此洪不滿表示,當一個人被性騷擾的時候要舉證時,坐在後面的話就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身體碰觸,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司機幫我載到警察局可是我提不出任何東西,這案子就可能變成羅生門。
「法律上有一句話叫舉證之所在就是敗訴之所在。」洪健益說,你告我你要拿出證據,不然我就告你誣告,但是北市公車3565輛裡面,不知道有幾臺有加裝前中後攝影機。對於議員所質疑,公運處表示,會再跟業者開會協調一下,一個月內有具體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