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淨零自治條例比中央更嚴 旅宿業禁用一次性備品

中央2025年新規要求旅宿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北市更是加嚴全面禁用,預計7月22日開始稽查但不開罰,緩衝期至年底,違者明年元旦起最重可罰1萬元;圖爲一次性備品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

中央2025年新規,要求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首善之都的北市更是加嚴全面禁用,環保局即日起攜手觀傳局加強向業者宣導,預計7月22日開始稽查但不開罰,緩衝期至年底,違者明年元旦起最重可罰1萬元。

環境部新法規要求旅宿業者,將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改用大瓶裝方式提供;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共6種個人衛生用品。

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是全國第一部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及城市轉型路徑入法的地方氣候自治法規,前天施行上路。

不過,第19條規定北市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禁止提供一次性用品,包含基於提供消費者一次性使用目的而設計製成、且通常情形下不再經洗滌或收集後重復提供使用的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環保局訂定7月22日才生效。

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表示,北市與環境部的共同目的都是希望源頭減量,限制6個品項均相同,但有別於環境部,北市重點強調不使用一次性用品,若業者提供或販售可重複使用的用品則不在此限,盼減少臺灣處理垃圾的負荷。

林鈺惠說,中央元旦起規範旅宿業者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業者仍會有一定的備品量,鑑於北市淨零自治條例1月22日甫上路,規範更加嚴格,因此半年時間讓業者去化,後續會再邀集業者召開法規說明會。7月22日起開始稽查北市618家旅宿業,優先輔導業者符合要求,即便違規仍不會開罰,再給予半年緩衝期至12月31日,循循善誘,讓業者完全去化備品量。

她指出,明年1月1日起,違者依該自治條例第52條處3000元以上、1萬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林鈺惠表示,環保局2023年迄今已辦12場旅宿業者公聽會,另結合旅展等大型活動設攤,向民衆宣導,鼓勵自主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即日起至年底會攜手觀傳局持續加強宣導,包含旅行社、旅宿業者,以及文宣、捷運站燈箱、大型活動設攤等多元宣導管道。「當愈來愈多人習慣自備,業者自然不必提供一次性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