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精舍命案 李威夫婦改列被告

臺北市精舍命案疑雲,曾以證人身分三度到案作證的藝人李威,昨天被改列被告,檢方訊後以卅萬元交保。記者蘇健忠/攝影

全案目前被告已有十三人,其中精舍精神領袖王薀和「三大護法」乾子昀、樑碧茵、遊秀鈴仍收押禁見;李威之前曾三度以證人身分作證。

據調查,王薀懷疑信徒蔡女生前做帳有問題,涉指示「三大護法」和信徒發起「發露懺悔」檢討會,長時間「體罰」蔡女,導致蔡女最後死亡。

據瞭解,檢方新掌握一關鍵錄音檔,李威涉在命案後與核心人員談話,指導精舍信徒不要供出體罰細節,面對檢警問訊回答「不記得或忘記了」,不要供出王薀、影響精舍運作。

檢方調查,李威和妻子都在蔡女遭體罰現場,李威日前出庭作證時供稱確實是「霸凌」;被羈押的乾子昀、樑碧茵、遊秀鈴三人均稱未傷害蔡,要求跪拜是「宗教儀式」、「都是爲她好」。

檢方昨通知李威、妻子簡女以傷害致死等罪被告身分到案,兩人由律師陪同,中途警方曾帶李威至北市松山區住處搜索,簡女先以十五萬元交保,李威稍晚也以卅萬元交保。兩人均不發一語,快速離去。

五十二歲蔡女去年到精舍,警方去年七月廿四日獲報她在精舍死亡,檢警解剖發現死因是橫紋肌溶解症,調閱監視器發現女住持吳慧珠、李淵源、姜芃妤三人涉在凱米颱風夜將蔡女綁在推車上推回精舍,蔡女銀行帳戶遭姜女提領一空。

三人經羈押期滿獲釋,檢方今年一月查出王薀涉案聲押獲准,乾子昀、樑碧茵、遊秀鈴也陸續被收押,另四名在場信徒列被告交保或請回,李威夫婦昨改列被告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