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備金已用1成 議員籲遵守財政紀律
臺北市主計處18日赴議會財委會工作報告,市議員林延鳳指出,北市今年第一預備金約1.776億元,第一季剛過卻已覈准動支10.69%、超過1898萬元,呼籲市府遵守財政紀律。(張芷瑜攝)
臺北市主計處18日赴議會財委會工作報告,議員林延鳳指出,北市今年編列的第一預備金約1.776億元,第一季剛過卻已覈准動支10.69%、逾1898萬元,又以主計處覈准動支比例最高達97.7%,她呼籲市府遵守財政紀律。主計處長鄭瑞成對此迴應,去年7月底前即編列今年預算,有些機關使用金額較小,當時沒想到編入,才動用第一預備金。
林延鳳昨調閱各單位一備金覈准動金額發現,主計處今年60萬元已覈准動支58.6萬元,比例高達97.7%,用在工友業務委外所需30萬元,及今年臺北市統計資訊系統功能擴充案所需經費28.6萬元,比例次高者爲北市地政局90%,一備金200萬元覈准動支180萬元,主要爲購置設備。
她指出,目前金額用最多的是已動支289.6萬元的北市警察局,用途分別是替局本部、信義分局與交通大隊購置設備與擴充系統,次多爲北市教育局279萬元,爲市立圖書館消防設備工程分攤款與影印機租賃費用。
林延鳳認爲,一備金屬性爲備用,應是編列預算時難以預期且真有急用或不足才用,而非把「保命錢」當「私房錢」花用,雖然中央《預算法》或《臺北市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都未具體訂定一備金運用標準,但仍應謹慎使用,恪守財政紀律。
對此,鄭瑞成迴應,今年總預算1775億元,一備金約1.7億元,第一季已執行1800多萬元,爲配合選舉時程,去年編列今年預算在7月底就截止,有些機關使用金額較小,當初沒想到編入,才動用一備金。
鄭瑞成強調,會嚴格控管第二預備金7億4000萬元,配合中央普發6000元經費已經動支3000萬元,其他都不能動用。
他還表示,去年12月市府才同意主計處人力委外,還有今年1月核準增加行政院規定的自動檢核機制,因爲編列預算時間來不及,所以動支一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