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遭轟放任孕婦隔離期拒驗PCR確診 黃珊珊嗆:中央沒強制規定

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左二)。(張穎齊攝)

北市7日公佈1例確診案例,是1名即將臨盆的孕婦,因這名孕婦的丈夫6月確診,孕婦是密切接觸者,應立即隔離、PCR採檢,但孕婦卻以「懷孕對PCR有抗拒」的理由,只執行居家隔離。北市議員苗博雅痛批,北市府遇到「該驗拒驗」居然接受,根本潦草、有法不管;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中央當時並無強制規定,是議員自己搞不清狀況。

苗博雅表示,北市當初竟接受「懷孕對PCR有抗拒」的理由,就不採檢,只執行居隔,直到現在,因要進醫院生產,必須採檢PCR,才發現確診,這個案例完全證明北市「沒做好匡列、隔離、篩檢」,像這樣「該驗未驗」是北市一直存在的現象。

苗博雅指出,北市府遇到「該驗拒驗」,就該依法行政,北市是執行機關,卻總是潦潦草草、該驗不驗、有法不管,這樣的態度令人憂心,臺灣好不容易撐過Alpha病毒的考驗,Delta又來叩關,「該驗不驗」「有法不管」要怎麼對抗變異病毒?

黃珊珊8日迴應,從中央到地方,在6月22日以前都沒強制要檢疫者居隔、做PCR,北市府6月初有精準疫調專案,提出補助計程車費、掛號費讓他們先做採檢,就是希望提早在居隔期間,先發現是不是陽性。

黃珊珊指出,這個孕婦是6月初老公確診後,她居隔到6月19日解隔,那時並無強制力,而市府6月9、10、19日3次請她去採檢,但她因家庭因素,除懷孕,還有個1歲孩子,沒人可幫忙照顧,不想待1歲孩子到院,「可能是議員搞不清楚當時的狀況!」

黃珊珊強調,6月22日以後,中央才規定居隔必須要採檢後才能解隔,這個孕婦6月19日就解隔,所以在規定前,北市府該做都做了,「防疫不用噴口水,規定都很清楚!」北市有多做一步,但當時並不能強迫人民一定要出來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