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章魚裡裡長涉貪39萬 士檢起訴

天玉里里長潘錦雄涉貪39萬,士檢2日偵結起訴。(翻攝潘錦雄臉書)

北市士林區天玉里因里民結構,經常準確預測選舉結果,被外界稱爲測風向的「章魚裡」,里長潘錦雄卻被查出從2016年到2021年,涉嫌浮報建設經費,收受廠商好處和賄賂共39萬多元,士林地檢署2日依貪污罪起訴潘錦雄。涉案廠商部分,1人病亡不起訴,另8人如實交代,都獲緩起訴,須支付公庫3萬至6萬元不等。

起訴指出,潘錦雄自2014年當選天玉里里長,2016年時以地方建設、舉辦活動爲由,陸續向偉多利食品、春發禮儀社、金洋禮品、偉家工程等8家公司負責人,要求衆包商開立與實際金額不符的報價單、發票及收據。

潘再指示不知情的裡幹事,分別拿到士林區公所、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回饋經費管委會報帳覈銷,單位審覈後陸續將款項匯給天玉里辦公室,該裡的公款帳戶再轉帳給承包商,潘事後便向包商索取中間的不法利潤。

檢方另查出,潘曾僞造1名清潔人員的工作合約、每月領據,佯稱對方打掃辦公室周遭環境,每月支付2000元,總計12個月共詐領2萬4000元,全部收進自己口袋;2017年天玉里購買乾粉滅火器,潘向李姓負責人暗示,若想得標,「應該要表示表示」,李於是交付1萬5000元紅包給潘,只爲3年後再度取得承包權,2020年李果然再付了1萬5000元給潘。

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檢察官認爲潘就任里長5年間,陸續以各種手法貪污39萬8372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收受賄賂罪,和違反商業會計法、刑法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且犯意各別行爲不同,請求法院分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