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皇池溫泉偷拍GOGO哥撈百萬 法院開庭30萬交保

GOGO哥偷拍溫泉旅館多名女子被控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響等罪,士林地院裁定30萬交保。(資料照)

自稱「GOGO哥」的林姓男子組成偷拍集團,接受「創意私房」委託,除在「皇池溫泉」以手機偷拍4男6女,還在雨傘傘柄挖洞裝針孔,拍攝女性裙底,至少獲得113萬元不法利益,被控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等罪,士林地院12日開庭審理,法官考量他認罪,裁定3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同時施以電子腳鐐。

起訴指出,林男偷拍集團自2021年起至2024年間,與「創意私房」集團合作,看準皇池溫泉的地形防護漏洞,在露天風呂以手機暗中竊錄顧客的私密行爲,此外還將偷拍器材,藏在傘面挖洞的雨傘內,或用經過改裝,藏有針孔的手機,到處尾隨女性,以低角度拍攝隱私部位。

林男等人將相關影像,透過創意私房偷拍網站,進行後製、分類以及打浮水印,再向特定客羣販售牟利,至少獲利113萬餘元不法獲利,檢警追查後逮捕林男,除查扣虛擬貨幣外,另有手機、運動相機等偷拍用器材,全部均請士院宣告沒收,林男也被收押禁見。

士檢日前偵結,認定林姓被告涉犯刑法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無故侵入建築物及附連圍繞之土地、公然猥褻、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怒批被告罔顧民衆性隱私權及人格權,犯罪手段令人不齒,對被害人身心危害甚鉅,建請法院就被告犯行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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