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師「埋單校友餐費」…高中校長涉霸凌 全教總轟國教署:能拖則拖
全教總認爲,教育部國教署處理虎尾高中校長霸凌事件能拖則拖、避重就輕。本報資料照片
虎尾高中校長陳惠珍日前遭全教總指控霸凌教師,強迫老師埋單校友餐會、使喚學校專任教師等等,卻仍申請連任。對此,全教總認爲,教育部國教署處理事件能拖則拖、避重就輕,且未提供受害老師霸凌案不成立的理由,讓受害人難採取救濟行爲。
日前全教總召開記者會表示,接獲國立虎尾高中老師投訴,長期遭校長陳惠珍職場霸凌,陳惠珍卻依然申請連任,此次連任遴選甚至爆出關說爭議。全教總認爲陳惠珍相關言行已明顯不適任校長職務,因此公開呼籲遴選會審酌其不適任情狀嚴格把關。
全教總表示,召開記者會後,陳惠珍僅以霸凌案不成立迴應,但此霸凌案程序及事實認定都未臻合宜。首先,校長迴應指出,國教署4月19號就已經發文調查結果與報告給校長,但國教署直到開記者會時都未提供當事人調查報告,僅有申訴不成立的結果。依照相關辦法規定,申訴決議應載明理由,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並移請相關機關依規定辦理。
再來,本案提起申訴的時間爲1月11號,依法應在2個月內調查完成並作成評議,必要時得延長45日。但全教總認爲,本案的結果如果在遴選會審議前公告,恐影響校長連任結果,所以國教署延長調查期間。
另外,全教總也認爲,國教署未行保護當事人的措施,讓當事人於調查期間在更加不友善的環境下工作,顯然牴觸職場霸凌保護申訴人的核心價值。
全教總批評,國教署處理這一件霸凌案的心態,就是能拖則拖、避重就輕,袒護並確保校長,以免影響到5月初進行的校長遴選。加上國教署並未提供受害老師有關霸凌案不成立的理由,使受害人處於相對資訊不公開的不利位置,也無從進一步進行救濟。
全教總表示,面對虎尾高中校長種種失當言行,在在顯示其難以勝任校長職務,在程序不完備及校長公然說謊的情形下,全教總要求國教署停止袒護不適任校長,並請遴選會慎重思考此一校長的適任性,以維遴選會爲校舉才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