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送的禮物不想要卻總是丟不掉?原來你是「濫好人」
圖/shutterstock 文/樑惠明
她走進獨居的母親家裡,一打開門,迎面而來是一股沉悶的黴味,堆滿雜物的空間,遮住光線也擋住通風。她下定決心與媽媽溝通,母親終於答應要把生活空間整理一番。沒想到母女纔開始清除雜物,問題就來了。
「牆上這幅畫雖然發黴了,但這是我跟你爸搬進來時,爺爺送的,已經30多年了,不能丟」、「這個抱枕是好朋友去德國特別挑給我的,她要是來了沒看到,多不好意思」、「蒸臉器是你哥送的生日禮物,雖然從來沒用過,但是不能丟」......,她突然瞭解,爲什麼原本可以空間清爽的這個家,怎麼會堆滿東西──丟不掉的不是物件本身,而是母親心中的「人情枷鎖」。
「如果我能回答那些難以抉擇的問題,我就會知道某樣東西是否值得留下。」作家唐娜懷特在《懶惰主婦持家術》一書中,開宗明義就提到糾結的心情。倡導「斷舍離」不遺餘力的日本作家山下英子觀察發現,「平常越好相處的人,家裡雜物越多」,她認爲,這是一種「濫好人」情結作祟。
濫好人很難拒絕他人要求,想當被大家喜歡、接受而受歡迎的人。以精神分析學的角度來看,他們希望儘可能去滿足他人的慾望,讓大家因爲「我」的存在而開心。
但事實是,這是不可能的事。人總是會依自己的喜怒哀樂與利害程度,看待與他人的關係,即便對方以「我是站在你的立場幫你想」的角度出發,但別人畢竟不是你,這纔是現實──有些別人送的禮物,你真的不需要。
山下英子舉出「丟不掉別人送的禮物」隱含的三大心理因素:
1.對送禮者感到抱歉
2.不希望對方覺得自己不珍惜他的好意
3.擔心送禮者知道自己禮物被丟棄,會難交代、不好意思,還傷了對方的心。
(把不需要的禮物處理掉吧!如果心懷歉意,就拍個照並記下心情,留下心意就好。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有多少生活的印記和足跡,是需要丟棄的?又有多少真實的情感,是可以保留的?這兩個問題應該常常問自己。丟不掉別人送的東西,出發點若是「對送禮者表達珍惜和感謝的心意」,而不是真的需要物件本身,那就捨棄吧。
如果內心還是糾結難以下手,不妨來個小儀式。爲禮物拍個照,把自己對這禮物的感覺寫下來,也許是感謝、懷念、記憶,寫完後留着照片和心情小語,就認真向物品本身說聲謝謝,處理掉吧。
對於打從心裡感到厭煩、不需要卻又礙於情面硬留下來的禮物,一樣把心情寫下來,拿出決心向它告別,然後把字條連同物件一起處理掉吧,別留下讓自己不開心的記憶。
斷絕以好意爲名的束縛、捨去對過往記憶的執着、離棄爲他人而活的人生,是斷舍離的基本精神。學會自己丟東西后,更要學會如何與「留下」的心情相處──從丟不掉的禮物發現自己是「濫好人」後,請多練習「傾聽自己的聲音」,允許自己表達情緒,你仍舊會是原來那個好相處的人,只是別再苦苦勉強自己,委屈當別人眼中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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