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汰除 前士官長提告吞敗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曾姓士官長被共諜劉聖恕引誘在軍艦裝GPS,他未同意也未向上呈報,被記大過汰除,他提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圖爲海軍左營基地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涉共諜案被判刑20年定讞的前空軍退役上校劉聖恕,2022年要求曾姓海軍士官長在軍艦上裝GPS、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曾男雖未配合,卻因未向上呈報、自清表白問卷也隱瞞不報,被記大過汰除。曾男不服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爲軍方處分合理,駁回曾男的提告。

劉聖恕原爲空軍官校上校副組長,2013年退役後赴大陸經商,被大陸情治單位吸收,返臺對熟識的軍方人員刺探情報,他請從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退休的林姓友人在高雄成立空殼公司,供陸方轉入資金,作爲他交付泄密軍官報酬的金庫。

檢方查出,劉透過空殼公司掩飾中共支付的非法收入和佣金,收取新臺幣20萬元至70萬元不等報酬;如果有提供國軍情資,更可獲3萬元至10萬元報酬。

而在林男的牽線下,2016年間劉聖恕認識林昔日海軍左營後支部下屬的曾姓士官長,劉即把曾列爲吸收對象。2022年間,曾男向劉借2萬元償還酒錢,劉藉機要求曾男在軍艦上安裝GPS、拍攝效忠共產黨影片。

曾男當時以爲劉是跟他開玩笑,未同意劉的要求,但也未依規定主動向部隊回報,當年度自清表白線上問卷又隱瞞不報。2023年劉聖恕共諜案爆發後,部隊查出劉向他刺探軍機,被依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記大過處分,年度考績打丙,2024年1月被汰除。

曾男不服,提訴願被駁之後,再提行政訴訟,強調他並未泄密,他在軍中只負責修繕軍艦,非泄密高風險人員,要求撤銷原處分。

法官審理髮現,曾男工作表現平平,交友狀況複雜,負責艦艇維修,仍然屬於泄密高風險人員。他與劉接觸後隱匿未上報,違反國軍正義專案作業規定,警惕性明顯不足,有國安疑慮,卻知法犯法,海軍以高標準予以汰除,尚屬合理,判曾男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