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申請「家庭照顧假」?他坦言:請假太多當心「被辭職」

隨着臺灣高齡又少子化,民間團體推動長照安排假,盼政府給予照顧者更多支持力道,能達到照顧不離職。 圖/曾學仁攝影

家人突然因病倒下,照顧責任大多落在職場打滾的子女身上。許多人想兼顧工作與照顧,但雖有家庭照顧假,根據勞動部一一一年統計,過去一年請過家庭照顧假的女性有百分之六點五,男性僅百分之三點二;一旦想請假,職場常見的歧視與不平等待遇爲「請假刁難」,其次爲言語歧視、要求加班等,照顧者身心煎熬。

高齡加上少子化,臺灣自民國一○五年起,年減十八萬勞動力,照顧者一旦離職,人才流失,也造成勞動力折損。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如何減少離職照顧,不僅是個人困境,也是國家勞動力危機與企業經營重要課題。

照顧家人 逾6成考慮離職

照顧家人與工作都需要投注時間與心力,若無法兼顧,勢必擇一,離職不是意外的選擇。勞動部民國一○六年統計,每年十三萬人因照顧離職。臺灣愈來愈老,去年五月主計總處統計,廿五到六十四歲未就業者二八六點五萬人,其中因照顧六十五歲以上家人無法工作者百分之五點二五,顯示照顧離職人數每年已逾十五萬人。

留在職場的照顧者,也不斷面臨「是不是該回家照顧長輩」的掙扎與拉扯,不論男女,爲了照顧家庭成員而考慮離職者,皆超過六成;至於不考慮離職者,原因以「經濟因素考量」最高,分別佔三成。顯示爲了兼顧工作與照顧,許多留在職場的照顧者面臨「蠟燭兩頭燒」的窘境。

留住照顧者,要靠友善職場,根據大多數照顧者的經驗,家人倒下的最初六個月最爲混亂不安,但之後若經妥善安排讓照顧工作變得穩定,便減少離職機率。目前政府提供家庭照顧假,家總一○八年與婦女新知基金會、臺北市產業總工會、勞工團體等一○四個團體提出「長照安排假」,讓員工彈性請假並給予薪資,因應長照歷程突發等狀況。

根據性別平等法,勞動部推動「家庭照顧假」,一年可請七天,但合併事假計算,僅有公務單位單獨設立家庭照顧假,且不扣薪。但在一般民間企業,請家庭照顧假等於請事假,天數有限制,又會扣薪,加上以臺灣不健康餘命平均八年來看,家庭照顧假僅能撐過最緊急的急性照護期。

請假太多 照顧者被迫失業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副主任張筱嬋表示,當家人倒下,照顧者得重新盤點自身資源、媒合人力、整理出院後回到家中的環境、購買輔具等,絕對不是七天可以完成。家總倡議的「長照安排假」來自日本提供一名年長者子女有九十三天有薪「顧老假」的發想,「顧老假」可分爲三次,並由勞工保險支出百分之六十七薪水,安排長輩照顧計劃。

陳景寧說,家庭照顧假提供民衆育兒及顧老所需,但一年七天太少,職場上民衆爲照顧家人請假太多是「被辭職」的主因,更有許多人擔心影響升遷不敢請假、不願說出自己是照顧者,長照安排假可減少勞工頻繁請假,此爲照顧不離職的配套措施,政府應給予照顧者更多支持力道。

製表/沈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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