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租屋 「朋友是這樣做的嗎?」醉男拿刀刺傷2友人

▲一言不合,酒醉的郭男用鏢刀(如圖)殺傷2友,被依傷害罪起訴。(圖/記者遊芳男翻攝)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8月12日清晨6時許,58歲郭男與李、吳2友人住處續攤喝酒,酒酣之際,李姓友人不滿郭男不租屋給他嗆說朋友是這樣做的嗎?郭嫌一怒拿長約20公分鏢刀殺傷李、吳2友人,還從屋內打到屋外檢方偵結,依傷害罪起訴郭男。

起訴書指出,8月12日清晨6時許,郭、吳、李等3人齊聚在宜蘭市郭男住處喝酒,但酒過三巡後,郭男不想租屋給李男,李男回嗆朋友是這樣做的嗎?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郭男竟拿出一把鏢刀砍殺李男,李男右手大動脈被砍斷,血流如注,吳男則是拿木椅回擊,3人從屋內打到屋外,血濺街頭。郭男砍人後,把門反鎖躲進屋內2樓繼續喝酒。

郭男矢口否認涉案,辯稱當天與李男談到一半時,吳男疑不爽,拿椅子砸他,之後李男也拿鐵錘朝他比了一下,因吳男不斷打他,所以才從皮包內拿出水果刀朝2人比劃,叫2人不要過來,但吳男仍不斷拿椅子打他,他才跑出門,否認刺殺李男,但不確定是否砍到李男及吳男,郭男說與2人是多年好友,並無要殺害2人意思。吳男則說,當時他陪李男去郭男家中事情,但一言不合就吵起來,郭男從皮包中拿出水果刀朝李男砍去,但沒砍中,纔會拿木椅反擊,但雙方仍不斷爭執,從屋內吵到屋外,過程中他、李被郭男刀子砍傷,李男則持郭男家中的鐵錘將郭男手中的刀子敲掉,郭男才轉身進屋內,把門反鎖。

檢方因吳、李兩人指證歷歷,及診斷證明書、郭男住處血跡照片、水果刀照片等佐證,認爲郭男說法爲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依傷害罪,將郭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