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乘客車上撐傘 司機罵「神經病」挨告結局出爐

高雄徐姓婦人爲了遮陽在公車上撐傘,遭陳姓公車司機制止。徐婦認爲撐傘沒有妨礙到他人,反問「有規定車上不能撐傘嗎」遭陳男碎念「神經病」,事後怒告妨害名譽。高雄地檢署審酌當時車上無證人、監視器也遭覆蓋,最後處分陳男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徐姓婦人爲了遮陽在公車上撐傘,遭陳姓公車司機制止。徐婦認爲撐傘沒有妨礙到他人,反問「有規定車上不能撐傘嗎」遭陳男碎念「神經病」,事後怒告妨害名譽。高雄地檢署審酌當時車上無證人、監視器也遭覆蓋,最後處分陳男不起訴。

今年6月4日上午,徐女從三民區天祥一路搭乘「168東」公車,當時豔陽高照,公車上並沒有裝設窗簾,徐女爲了遮陽,直接在車內打開陽傘遮陽。

該輛公車行經高雄女中站時,陳男從照後鏡發現徐女在車內撐傘,質問徐女爲何在車內撐傘,還要求徐女立刻把傘收起來。

「有規定在公車上不能撐傘嗎?」徐女不爽反問陳男,陳男當時因忙着開車,隨口碎嘴念一句「神經病」被徐女聽到,事後挨告妨害名譽。

陳男辯稱,當時只是覺的在車內撐傘、對其他乘客不好,纔會出言制止,針對徐女不滿被罵「神經病」一事,陳男表示忙着開車,沒罵神經病。就算有,也是對自己說,意思是幹嘛要跟乘客爭這個。

高雄地檢署審酌當時車上只有陳男和徐女2人,並無其他證人,公車上的監視器影像也已超過保存時間遭覆蓋,查無相關侮辱事證,今偵結處分陳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