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好友交女友遭冷落 高醫大男護理生持球棒攻擊同學確定要關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丁姓男大學生不滿蔡姓友人交女友後刻意疏離,5年前持球棒、刀械二度埋伏攻擊蔡,造成蔡頭部蜘蛛網膜出血、聽力受損與骨折,丁以50萬元與蔡和解,最高法院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3年10月定讞。

丁和蔡原爲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學生,但丁認爲蔡交女友後,對他越來越疏離而心生不滿,丁2019年6月3日下午6時許帶刀、痠痛貼布等物埋伏攻擊蔡,意欲弄瞎蔡的雙眼,所幸蔡奮力抵抗而未得逞,兩人事後和解,蔡撤告而法院判決不受理。

未料,丁在法院不受理判決後8天,於同年10月8日上午10時許,在高雄醫學大學地下停車場,拿球棒、水果刀、料理刀埋伏,見蔡和林姓女友出現後,拿球棒猛力重擊蔡的頭部,導致頭部鈍傷、血腫、蜘蛛膜下腔出血、左耳聽力缺損、骨折。

林女見狀大聲呼救,並上前保護蔡,丁再持球棒球棒攻擊林女,造成頭部和手臂骨折、頭皮多處撕裂傷,幸好其他同學經過上前制伏丁,並報警處理。

丁否認犯行,一審時稱他會犯案是因蔡奪走自己的一切,「我也要你付出代價,我要讓你感受我的痛苦,我要刺瞎你的雙眼,讓你嚐嚐衆叛親離、失去夢想、無助絕望的感覺是甚麼樣的滋味」。

更一審時,丁供稱自己當時精神狀況很差,很久沒有睡好覺,吃藥也壓不下來,買鋁棒是拿來打枕頭、打牀發泄用的,他本來是要戳瞎蔡的雙眼,但是用球棒敲完蔡之後,就把球棒丟掉,他只是要教訓蔡,沒有殺人或重傷害的犯意。

蔡作證指出,剛認識丁時,自己沒有女朋友,後來纔跟林女交往,「我覺得丁對我有超越一般同學的喜歡」,案發當天他到停車場牽車,丁持球棒打他的後腦勺,他就直接倒地意識不清了,林女站出來保護他,並趴在他身上,也被丁拿球棒毆打。

一、二審認爲丁雖有憂鬱症,但經醫院評估案發時辨識行爲能力沒有減損,依重傷害未遂罪判丁4年10月徒刑,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考量丁以50萬元和蔡達成和解且給付完畢,蔡也不予追究,改判3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更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