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未遭羈押?男走出桃園地檢署 竟買菜刀砍斷自己左手小指

涉犯毀損案件正在桃園地檢署偵查中的蔡姓男子,日前出庭應訊時疑因精神狀況不佳,等待開庭期間,不時踹門或是跪在偵查庭走廊椅子上,行爲引人側目,結束庭訊後,蔡男疑因不滿檢察官未將他當庭聲請羈押,走出地檢署竟在超商買一把菜刀,回到地檢署大門外砍下自己左小指,目擊民衆嚇得通知法警,將他連同斷指一併送醫。

初步瞭解,46歲蔡男上月27日下午到桃園地檢署開庭時,帶着自己手寫的自首信,內文相當懊悔,表示自己因爲「看錯人、導致有人受傷,是來自首的,對發生的事情深感抱歉。」開完庭後,他疑不滿未遭檢察官羈押,下午4點50分買菜刀走到地檢署門外樹林間,砍掉自己左手小指。

目擊民衆先通知大門執勤的保全人員鄭光良,隨即通報副警長田文漳,16名法警出動,一面打119聯繫救護車,一面協助尋找斷指並取來冰塊裝入袋內保存,傍晚5點15分將蔡男送往林口長庚醫院;由於蔡男情緒激動,在院內搶走斷指聲稱拒絕就醫,經搶救斷指仍無法接回,住院治療後性命無礙。

桃園地檢署表示,案件發生後,檢方政風室立即保存相關監視器畫面,並由總務科派員清理現場,將持續調查釐清蔡男自傷的原因。

46歲蔡姓男子上月27日下午到桃園地檢署出庭後,疑因不滿檢方未當庭將他羈押,憤而購買菜刀在地檢署大門外的樹林內砍掉自己的左小指,幸經保全及法警發現及時,將他送醫。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