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電廠開工安罰單 承包商對單開員工潑漆撒冥紙下場慘

不滿遭開工安罰單承包商潑漆冥紙泄憤被判刑。(中時資料庫

臺電臺中電廠林姓包商,不滿遭電廠女員工開出工安罰單,多次到女員工住處油漆、撒冥紙,臺中地院依毀損罪判處林男3月徒刑民事應賠償新臺幣51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45歲林姓男子臺電公司臺中發電廠承包廠商,不滿遭電廠程姓女員工開出工安查覈罰單罰款,於民國106年4月起至108年6月間,多次前往程女住處外潑灑油漆及撒冥紙,造成住家圍牆鐵卷門等多處污損

程女雖以高壓水刀修復亦難以回覆原狀,且因林男潑灑油漆及撒冥紙行爲,使被害人受到鄰居及路人指指點點,用異樣眼光評論,程女於108年6月間提告。

檢方依據證據林男依毀損罪起訴,臺中地院一審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程女向林男求償100萬元,法官認爲,林男賠償潑漆回覆原狀爲必要費用,應屬有據,另外,冥紙在一般社會觀念,於日常祭祀作用以外,另有暗示或隱喻將有不利作爲,有濃厚威脅恫嚇意味,判處林男應賠償51萬1000元,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