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爲臺灣有條件廢死」 前綠委吐真心話:別隻出張嘴
鄭運鵬表達對廢死議題的個人見解,他不認爲臺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爲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綠營前立委鄭運鵬表示,我國從來沒有廢除死刑,也無需在意歐洲國家要臺灣做什麼。他不認爲臺灣現在有條件廢死,但建議每五年做一次研討,也要去營造可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如果廢死是烏托邦,不要只想動口就好。
鄭運鵬今(23日)在臉書發文,對此談到他的幾個觀察和建議:要先釐清,我國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現在的司法實務狀況並不是廢除死刑,而是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這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
鄭運鵬提到,因爲國人比較認識的其他進步的民主國家,如日本、美國等都有死刑,所以國人很難接受歐洲來的那一套廢死觀念,不過,大法官們很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爲這是他們的盲點,我也不認爲臺灣在這個階段需要太在意歐洲國家要臺灣做什麼。」
「對我來說,不認爲臺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但我對臺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鄭運鵬強調,其實臺灣冤案不少,大家如果有注意,其實每一兩年都會消化一件死刑冤案,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用各位的稅金去做冤獄賠償。
鄭運鵬直言,他個人對於死刑存廢的建議是:大法官和司法院可以每隔個五年做一次大規模的研討,即使研討是擺明以廢死作爲主題也沒有關係,也要去營造可以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每五年去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如果廢死是個司法院的烏托邦,就請司法院要動手去建築,不要只想動口就好,每個國家討論死刑存廢,其實都是沒幾個人有耐心去搞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