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3個月 外交部即日起放寬日本旅客來臺護照期限
外交部15日宣佈,即日起放寬日本旅客來臺護照效期限制,不再限制3個月效期,只要長於擬停留日期即可。
外交部領務局副局長鍾文正上午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我國與日本互相給予對方國民免簽證入境,並可停留90天的旅行便利。且我國旅客入出境日本時,僅需持有載明我國身分證字號的有效護照即可,並無3個月效期限制。
鍾文正說,基於臺日友好及平等互惠考量,外交部同意今天起放寬日籍旅客免來臺所持護照效期,不限制3個月,只要長於旅客擬停留日期即可。普通、公務及外交護照皆適用本項措施。
他指出,此項措施是比照日方予我待遇,相信將使日本旅客來臺更加便利,促進雙邊往來;而除日本外,我國對美國也是採取同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