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莆田某高速路段查獲一名男子,居然…

酒後駕車是駕駛人的大忌

對於營運車輛駕駛人來說

更是絕對不能觸碰的紅線

營運車輛駕駛人

酒後駕車

不僅無視自身安全

更是對乘客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生命安全的漠視

相較於一般機動車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將面臨更爲嚴厲的處罰

醉駕貨車,代價慘痛

案例回顧

2024年11月03日18時57分許,駕駛人羅某某飲酒後駕駛桂B1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至瀋海高速上行2148公里300米路段佔道停車。

我隊高空視頻“巡查手”第一時間發現後,立即通知轄區民警出警前往查看。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大貨車駕駛人在車內反應遲鈍,行爲異常。

民警立即要求駕駛人接受檢查並進行現場詢問,在詢問過程中民警注意到該駕駛人身上有濃厚的酒精氣味,立即對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爲 339mg/100ml ,涉嫌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隨後,執勤民警按照法定程序將羅某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駕駛人羅某某供述其一小時前在龍田服務區休息時,突然想起剛去世兩天的家屬心情頓感憂愁,就在車上借酒消愁喝了一瓶自帶33度500ml的白酒,然後繼續駕車前行,途經上述路段酒勁上來人暈乎乎就靠邊停車休息。

羅某某醉酒駕駛重型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後違法停車,我隊予以罰款200元扣9分,同時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吊銷後十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重新申領後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其行爲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刑事處罰。

酒後駕駛危害大、代價高

因一時貪杯、一時僥倖

觸碰法律紅線,必受法律懲處

在線普法頻道

酒駕的代價

機動車駕駛人酒(醉)駕,易發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員傷亡。不僅給駕駛員本人及家庭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同時也擾亂交通秩序,給他人和社會造成重大安全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駕駛人必須將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

營運車輛駕駛人更應該牢記安全責任

作爲機動車駕駛人

切莫僥倖,拒絕酒駕

敬畏生命,敬畏法則

作爲家人朋友

勸阻酒駕,安全同行

來源:莆田高速交警微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