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券行老闆挨告詐欺帳戶遭凍結 竟告竹市警局索國賠
彩券行老闆銀行帳戶遭通報警示帳戶,認爲生意受影響提告警局要求國賠。(邱立雅攝)
經營運動彩券的黃姓女子,因遭他人提告詐欺告訴,致使銀行帳戶被凍結,黃女主張自己60天沒辦法做生意,對警方提告要求國賠,但新竹地院法官調查,根本是黃女違反第2屆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管理要點,遭到停機,跟帳戶被凍結一點關係也沒有,駁回黃女提告。
黃女主張,自己遭到他人提出詐欺告訴,新竹市承辦警員因過失,誤將她金融帳戶通報爲警示帳戶,致銀行帳戶被凍結,造成她經營的運動彩券行無法營業,遭取消經銷商資格,提告新竹市警局要求賠償60萬元。
新竹市警局則提出當時承辦員警提出的證據資料,認黃女涉嫌詐欺,依規定將原告申設帳戶通報爲警示帳戶,通報帳號與報案人提出的證據資料相符,無誤繕情事,且符合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偵辦金融電信人頭帳戶詐欺案件管轄作業程序、警察偵查犯罪手冊、金融電信人頭帳戶及電話犯罪案件處理執行規定,
新竹市警局認爲警方依法行事,無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可言,黃女未舉證證明其因帳戶遭列爲警示帳戶而受有60萬元損害,且彩券行遭取消經銷商資格是因黃女違法出租或出借經銷商證,與帳戶遭列爲警示帳戶無關。
法官調查發現,黃女爲第2屆運動彩券經銷商,因違反第2屆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管理要點第43點第7項「出租或出借經銷商證」之規定遭處以停機處分,並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於12個月內累積停機達60天,依規取消經銷商資格,與黃女主張帳戶被通報警示帳戶無因果關係。
此外,黃女主張帳戶被凍結讓彩券行無法營運,損失慘重、業績下降,但法官認爲,彩券行究竟是因帳戶遭列爲警示帳戶而「全然無法營運」,或是「雖仍可營運,但業績減少」,主張前後不一,加上黃女無舉證帳戶造凍結有何損害,駁回黃女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