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明年起調高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

財政部今天宣佈,明年1月1日起,銷售貨物的小規模營業人起徵點調高至每月銷售10萬元,銷售勞務業起徵點調高至5萬元,預估約12萬家營業人受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今天修正發佈「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自明年1月1日起,買賣業等銷售貨物業別起徵點調高至每月銷售10萬元;裝潢業等銷售勞務業別起徵點調高至每月銷售額5萬元。預估約12萬家營業人受惠,增加減稅利益約10.68億元。

目前銷售貨物的營業稅起徵門檻爲每月8萬元,銷售勞務則爲每月4萬元。

財政部官員說,起徵點前一次調高時間爲96年1月1日,近年來物價上漲導致原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銷售額增加,可能超過現行起徵點而成應課徵營業稅,外界屢反映應配合物價上漲情形調整起徵點,爲此財政部參酌96年1月迄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幅度25%,調高起徵點。

官員指出,起徵點是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6條規定授權財政部訂定,目的在於使小規模營業人負擔合理稅負前提下簡化稽徵,以減輕營業人遵從成本及稽徵機關稽徵成本,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若未達起徵點,免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表示,這次調高之起徵點規定,首次適用於114年第1季(1月至3月),繳納期間爲114年5月1日至10日之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小規模營業人查定之銷售額未達調整後起徵點者,因免繳納營業稅,將不會收到營業稅查定課徵(405)覈定稅額繳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