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突襲! 1790間房遭「巨稅攻擊」5月報稅備好錢
房市示意圖。圖/記者遊智文攝影
財政部近日發佈「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擴大豪宅認定標準課稅。住商不動產整理112年、屋齡10年以上有機會適用到舊制的高價房屋交易,標準擴大後,六都共1,790間房子中槍,其中臺中增加456件最多,高雄與新北分別增加211%與210%幅度最大。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近年臺灣各都會房價飆漲,許多早年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人都獲利不斐,財政部放寬標準後,這些屋主稅金至少增加一倍,去年出售高價房屋,適用舊制民衆恐將面臨巨稅攻擊,建議在五月報稅季前先預留稅源,避免陷入繳不出稅的窘境。
財政部16日訂定發佈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擴大豪宅認定標準, 臺北市過去標準爲交易金額逾7千萬元,本次下修爲6千萬元;新北自6千萬元下修至4千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自4千萬元降至3千萬元。
徐佳馨指出,該政策一出,許多民衆相當恐慌,不過,要釐清的是這隻針對在房地合一取得之前適用舊制的屋主,適用房地合一的屋主無須擔憂。
統計實價資料,在去年一整年交易中,因標準擴大,除臺南外,其他五都增幅都在一倍以上,新北與高雄增幅都達二倍以上,主要是近年因房價上揚,帶動大坪數或是透天價格往上飆升所致。
另外臺中不斷寫下天價,在件數上也遠遠超過其他縣市,近年因南科話題帶動的臺南,由於區域發展集中,加上地方對於高價接受度仍低,因此影響反而不如預期。
徐佳馨表示,根據財政部說明,這類案件因不屬個人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應以實際成交金額,按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佔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比例,計算歸屬房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17%計算出售房屋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計算。
112年實價登錄10年以上屋齡高價房屋交易量。資料來源/住商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