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公司尾牙醉落國賓飯店電梯井死亡 家屬求償2千萬結果出爐
鄒姓男子2017年初至臺北國賓飯店參加公司尾牙,醉落國賓飯店電梯井死亡,法院判國賓和三菱電梯須賠家屬687萬多元。(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臺北市1名鄒姓男子,2017年初參加公司在臺北市中山北路國賓飯店的尾牙活動,疑酒後失足墜落飯店電梯井,送醫宣告不治!家屬事後對國賓飯店和三菱電梯公司求償2022萬多元,案經臺北地院審結,雖國賓飯店主張鄒男酒後踹電梯門才導致意外,但法官認爲國賓飯店維護電梯有疏失之責,才導致電梯門不堪承受外力脫落,認定國賓和三菱電梯須連帶賠償家屬687萬1942元。
判決指出,42歲的鄒男於2017年1月前往臺北中山路的國賓飯店參加公司舉辦的年終尾牙活動,當晚9時許活動結束,鄒男要搭乘電梯,卻在門前一陣拍打踹踢,又單手倚靠在電梯門上,導致電梯門鬆脫滑落,鄒男整個人跌進電梯井,因傷重送醫不治。
案發後,鄒男家屬認爲國賓飯店與三菱電梯公司,當時未盡修護電梯責任,才導致鄒男墜落死亡,並依據喪葬費用19萬6750元、妻子扶養費792萬2232元、女兒扶養費210萬4537元和精神損失等項目,提出2022萬3519元損害賠償費。
案經臺北地院審理,雖國賓飯店主張,鄒男跌落電梯井的意外是個人不當行爲造成,並非電梯設計與維護保養上的疏失,但法官認定國賓和三菱電梯仍有維護電梯上的疏失責任,因此判決國賓和三菱電梯須連帶賠償家屬687萬19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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