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槍12月11日報繳截止 永康警立破改造手槍及安毒
▲臺南市永康分局盤查違規停車車輛,起獲改造手槍及毒品,市警局長詹永茂頒獎表揚。(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12月12日晚上,於永中街上發現1部自小客車佔用車道違停,隨即實施交通稽查,並對37歲顏姓駕駛人查證身分,所長莊大成發現前車乘客座有K盤1個,顏嫌自知難逃法網,主動交付安非他命及愷他命各2小包,但被警方起獲手槍1把、子彈5發,全案依槍砲、毒品罪嫌送辦。
警方當時附帶搜索其車輛,果真於前乘客座位下,起獲非制式手槍1把、子彈5發,經初步鑑定認定具有殺傷力,即帶回偵訊,全案詢後依槍砲、毒品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分局長呂世明表示,目前國內查獲非法槍枝,來源多以「操作槍」加以改造,顯示此類槍枝嚴重戕害社會治安,爲保障修法前已合法擁有操作槍民衆之權益,設有法定6個月寬限期,如今寬限期限已過,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20萬元,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市警局長詹永茂15日,至永康分局頒發破案茶,並表示同仁能如此盡忠職守,實屬不易,案件的偵辦過程環環相扣,惟有對案件抽絲剝繭、發揮孜孜矻矻的精神,才能完美偵破,對同仁的表現大爲讚許,也希望未來能更站在人民的角度,受理報案程序務必精準,即使是治安諮詢也更需要從人民的感受出發,秉持同理心、感同身受,纔是人民真正需要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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