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培植個人勢力!李鵬新在青海、內蒙古、新疆任職時大肆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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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檢12月11日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陝西省寶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寶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鵬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鵬新,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

被告人李鵬新利用擔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書記、格爾木市委書記,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書記,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鵬新,男,漢族,1960年12月出生,山西神池人。

李鵬新曾在青海省、內蒙古自治區任職,2016年9月出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並先後兼任自治區教工委書記、自治區黨委秘書長。

2021年7月,李鵬新不再擔任上述職務。

2022年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7號)》對外發布。公告中提到,阿克蘇市選出的李鵬新已經調離本行政區域。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鵬新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2023年12月,李鵬新被查。

2024年6月17日,李鵬新被雙開。

經查,李鵬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培植個人勢力,搞“七個有之”;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車輛司機服務安排;

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背組織原則,賣官鬻爵,嚴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態;

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腐化墮落;

貪婪無度,政商勾連,大搞新型腐敗,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礦產開發、企業經營、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股權股份等鉅額財物。

李鵬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鵬新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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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部級高官被查45歲時已成爲省委常委

李鵬新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資料圖)

週一打“虎”,調離新疆近兩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被查。

2023年12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鵬新生於1960年,今年63歲,山西神池(忻州市轄縣)人,曾當過中學教師,先後在青海、內蒙古、新疆三地任職。

他擔任過青海省委常委、海西州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秘書長、自治區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等職。

2021年7月,61歲的李鵬新不再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2022年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李鵬新已經調離本行政區域。

上述公告提到,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鵬新代表資格自行終止。人大代表資格終止近兩年後,李鵬新被查。

45歲成爲青海省委常委

從公告調離新疆至官宣被查,新聞媒體上鮮有李鵬新的消息。回顧其仕途履歷,李鵬新先後在青海、內蒙古、新疆等地任職,其中他在青海省任職超30年。

17歲時,李鵬新在青海省德令哈農場任中學教師,19歲時考入青海師範學院,所學專業是中文,1983年畢業後成爲青海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培訓班學員,仕途由此起步。

在培訓班培訓一個月後,李鵬新到青海玉樹州治多縣歷練,歷任縣公社黨委秘書、副鄉長、副縣長,之後進入共青團青海省委,歷任團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團省委副書記、書記。

在共青團青海省委歷練後,李鵬新轉戰地方,歷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格爾木市委書記(正廳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書記等職。

2005年,45歲的李鵬新任青海省委常委、海西州委書記,之後任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1年跨省到內蒙古,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6年,他跨省到新疆,任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其間曾兼任自治區黨委秘書長數月。值得一提的是,當時有官方媒體提到,如此兼職是全國獨一份。

2021年7月,李鵬新不再任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2022年1月,官方公告他已調離新疆,人大代表資格終止。調離新疆近兩年後,李鵬新被查。

今年新疆第二“虎”

李鵬新是今年新疆第二位被查的中管幹部。今年2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副司令員焦小平任上落馬。

焦小平曾在財政部預算司、國家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世界銀行司、辦公廳、國際司等司局工作多年,去年6月到新疆工作,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副司令員。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副司令員焦小平系2023年新疆首“虎”(資料圖)

通報提到,焦小平干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實施,破壞秦嶺生態,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走形變調,加劇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製造金融安全隱患。

另外,焦小平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爲親屬謀取利益,違規收受股權、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職取酬,爲親屬、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

就在一週前,今年12月4日,最高檢官網發佈消息,重慶檢察機關依法對焦小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官方資料顯示,在李鵬新曾經的任職地,已有多名官員被查。今年以來,新疆已有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廳長艾尼瓦爾·斯依提,自治區工信廳黨組書記、副廳長王洪欣,自治區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曹志,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馬國強等多名省管幹部被查。

李鵬新在青海省任職超30年,曾任海西州委“一把手”。半個多月前,海西州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一級巡視員李元興落馬。

李元興長期在海西州工作,李鵬新任海西州委書記時,李元興任海西州首府德令哈市的市委常委、副市長。

另外,李鵬新曾任職的海西州,近年掀起了一場涉及非法採煤的整治風暴。

據新華社《經濟參考報》2020年報道,青海“隱形首富”馬少偉,盤踞海西州當地礦區十餘年,涉嫌無證非法採煤2600多萬噸,獲利超百億元。馬少偉是青海省興青工貿工程集團董事長。

非法採煤的蓋子揭開後,馬少偉也隨之被抓。今年8月,西寧中院二審維持了對馬少偉的一審判決:其因非法採礦罪和單位行賄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630萬元。其控制的興青公司9億餘元違法所得被依法追繳。

法院認定,興青公司於2006年10月至2020年7月,非法採挖原煤價值59億餘元,非法獲取利益8.79億元。

法院還認定,2016年至2020年期間,馬少偉等人爲拉攏關係,爲使興青公司獲取利益、得到幫助和爲感謝提供幫助,給時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書記文國棟,副州長樑彥國,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管委會專職副主任、木裡煤炭管理局局長李永平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390萬餘元。其中,送給文國棟一人1216萬餘元。

一位與李鵬新有過接觸的人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李鵬新主政海西州時與馬少偉“關係不錯”,“每次去西寧開會,都要去馬少偉的公司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