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開特斯拉害死人賠9百多萬 擅改約1次捐3.6萬…判刑8月不給緩刑

邱姓男子酒後駕駛特斯拉,導致1人身亡,3人受傷。記者蕭雅娟/翻攝

內科CEO邱姓男子去年在公司春酒,酒駕特斯拉載3名員工及其家人,在北市內湖區瑞光路,失控衝上對向人行道,撞倒路樹,遭成右前座員工家人37歲陳男昏迷多日死亡。士林地方法院今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邱男雖已支付家屬949萬餘元,但將每月以死者名義捐款3千、爲期1年約定,擅自改爲1次捐款3.6萬元,未尊重死者妻子叮囑,難認誠心思過,因此不予緩刑。

全案起源於,邱男去年2月9日公司辦春酒,邱男飲酒後因員工說沒搭過特斯拉,邱男竟酒駕搭載3名員工及其員工家人,員工陳女的丈夫37歲陳男坐在右前座,後座則是21歲吳男及32歲陳女;不料,特斯拉剛開出使出瑞光路停車場,逆向駛入對向車道,爲了閃避車輛,失控衝上對向人行道撞倒路樹;3人輕傷,陳男則是胸部重創、一度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昏迷指數3,住院多日不治。邱男的酒測值達每公升0.19毫克,酒駕肇事遭移送法辦;檢方認定,邱男上路後駕駛過程還算平穩,採信爲閃車而失控說詞,至於酒精濃度,則尚未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程度,沒有論酒駕致死,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合議庭審酌,邱男自恃夜間車寡,恣意輕率駕車,嚴重忽略交通安全終釀成大禍,邱男雖認罪,與死者母親以500萬達成和解,已支付頭款400萬元,再積極支付喪葬費、慰問金、被害人遺子教育基金,暨捐款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累計達549萬8688元,共已支付949萬餘元,但擅自改約一次性捐款3萬6千元,捐款態度未獲得死者妻子諒解。

死者妻子認爲,真正在意的是邱男的態度,而不是賠償金額多寡,她要求邱男以丈夫名義,每月支付3千元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爲期1年,定期捐款目的是讓「毋忘己過、警惕自身」但邱男藉詞稱「怕忘記」將1年的捐款加總爲3萬6千元,擅自改爲一次性捐款,根本是敷衍交差,與促使邱男時刻警惕的初衷不同,試問邱男有何資格忘記。

合議庭認定,月薪30萬元的邱男,徒有給付金錢,恣意更改捐款方式,間接表明認爲逐月捐款與一次性捐款意義相同,觸犯死者妻子底線,呈現想以金錢擺平事端態度,未尊重死者遺族叮囑,難謂已充分展現誠心思過,此案邱男未獲得死者妻子諒解,死者妻子看似出爾反爾,但法院究其緣由,並非不能理解,倘率予諭知緩刑,恐難以契合國民法律感情,宣告不予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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