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賄第1件 南投市裡長候選人以茶葉、麻油行賄5萬元交保

南投市裡長候選人以茶葉、麻油行賄,檢方諭知5萬元交保。(廖志晃攝)

南投市林姓里長候選人,涉嫌以市價250元至500元的盒裝茶葉、瓶裝麻油,向選民行賄,檢察官訊後,認爲被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諭知5萬元交保,受賄選民訊後請回。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鄭宇軒,20日指揮南投縣警局南投分局、南投縣調查站,偵辦林姓里長候選人賄選案,通知林姓里長候選人、選民、證人到案,釐清案情。

林姓里長候選人涉嫌於今年7、8月間登記參選前,親自持盒裝茶葉、瓶裝麻油等物品,向該選區有投票權選民交付賄賂,請求投票支持。

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表示,買票賄選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賣票也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 地檢署及查賄團隊從嚴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衆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爲,請勇於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檢舉獎金。檢舉賄選專線電話(0800)02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