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口袋單手騎車吃1.2萬罰單 「闖紅燈卻只罰1800」引熱議
天氣寒冷有些人走路時會把手放進口袋取暖,但如果是騎機車的時候呢?近日網路上流傳一張罰單,一名李姓男子上月25日騎機車時將手插進外套口袋,沒想到卻遭高雄市林園警分局交通組開罰1萬2000元,這起事件也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事實上,在2016年臺北市就有另一名騎士因爲同樣的原因挨罰。
▲其實先前就有騎士因爲手插口袋騎車挨罰。(圖/記者張慶輝攝)
有網友在臉書「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靠北.討論區」轉分享一張照片詢問,「現在政府是合法搶錢嗎?手插口袋罰1萬2000元,闖紅燈卻罰1800元,實在不合邏輯。」只見照片中的騎士將左手放進外套口袋,只剩下右手握着龍頭,旁邊還有其他用路人,這樣的行爲雖然不算罕見,但確實有可能造成危險。
▲一張手插口袋騎車的罰單,引起網友正反意見討論。(圖/翻攝自桃園人桃園事臉書社團)
而這張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的罰單其實是民衆向警方檢舉的,高雄市林園警分局交通組人員透過行車紀錄器影像判斷,認爲李姓騎士當天行經大寮區鳳林四路時確實只用單手騎車,屬於危險的騎車方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開罰6000元到2萬4000元不等的罰鍰。
事實上,2016年臺北也有一名機車騎士在行經臺北市復興北路地下室時,同樣因爲手插口袋騎車挨罰,罰鍰金額也是1萬2000元。雖然有網友認爲只是天冷縮手手就罰1萬2000元有點誇張,但也有不少人認同警方的做法,「這樣子騎車萬一前面有突發狀況會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去或是僅靠單手煞車,基本上就是『犁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