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樑行動提前10天完成查對?中選會舉這三例:不會有差別待遇

中選會澄清,過去高雄市長韓國瑜、立委陳柏惟及立委林昶佐罷免案,皆於30天完成查對,相關選務均是依法辦理,不會有任何差別待遇。(本報資料照片)

公民團體「山海公民拆樑行動」預定今(5)日下午送交第二階段連署書,基隆市選委會昨指出,原依規定應在40天內查對連署人名冊,但中選會要求提前在30天內完成審查。對此,中選會澄清,過去高雄市長韓國瑜、立委陳柏惟及立委林昶佐罷免案,皆於30天完成查對,相關選務均是依法辦理,不會有任何差別待遇。

中選會指出,公職選罷法已就相關規定明載,歷年過往各選委會辦理此類選務均系依法辦理,並不會有任何差別待遇。實際上,歷年以來過往各罷免案有關連署人名冊查對,地方選委會於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即須依法進行查對,並將查對結果函報上級的主管選委會。

中選會表示,中選會於連署人名冊查對期限內,查對有連署人數不合門檻規定者,則依法通知領銜人補提;如果連署人數已合於規定門檻者,則依法宣告罷免案之成立。

中選會強調,選務機關依法循例辦理自不會有任何差別待遇,無論是中央選舉委員或地方選委會定依法辦理,且中選會與各地辦理程序暨標準均相同。

中選會也列出案例說明,2020年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領銜人於2020年3月9日向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計40萬6880人(份),高雄市選委會於2020年4月8日函報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達法定連署人數,查對計30日;中選會於法定查對期限40日內,即2020年4月17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依法宣告該罷免案成立。

2021年立委陳柏惟罷免案,領銜人2021年5月10日向臺中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計3萬2396人(份),臺中市選委會於 2021年6月3日函報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爲不足法定連署人數,查對計24日,中選會亦於法定查對期限40日內,於2021年6月3日函請領銜人補提;領銜人依法補提後,再續行辦理後續事宜。

2021年立委林昶佐罷免案,領銜人於2021年10月9日向臺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計3萬1548人(份),臺北市選委會於2021年11月12日函報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不足法定連署人數,查對計27日,中選會於法定查對期限40日內,於2021年11月12日函請領銜人補提,再辦理後續事宜;由此可知,此類選務,中選會與各地選委會做法皆相同,且定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