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中地方法規不可越過的“國家紅線”!
拆遷補償,原因大致有兩點,其一是被拆遷人對補償標準過於要求極高,即使是合理補償,被拆遷人獅子大張口,拆遷方與被拆遷人多次溝通無果,最終被拆遷人成爲釘子戶,其它土地規劃過去幾年十幾年,原本產生的價值也不存在了;其二是拆遷方的補償標準過低,或補償安置及其不合理,甚至有的拆遷方逼迫被拆遷人簽署空白協議,簽了協議不給補償等等,無奈被拆遷人拒絕搬遷後拆遷方違法強拆被拆遷人的房屋。今天,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爲被拆遷人講解,判斷拆遷時可能會引起糾紛的注意事項呢?
無證和違法建築房屋可以全額補償
國家沒有做出過具體的補償標準,原因就是各地區經濟水平不同,補償金額也會隨着時間而增加,所以一個具體的補償標準是沒有的,但是要注意,雖然國家沒有給出一個具體的補償標準,但國家對徵地拆遷時作出了符合被拆遷人最基本權益的一條紅線。
一些地方在拆遷政策中會對“無證”和“現場違章”的建築進行零補償或較低補償,而這個時候被拆遷人也會因壓力問題屈服,其實,史律師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這類房屋也要分清楚,無證房屋也分很多種,例如由於歷史問題,有些房屋未辦理產權證明,或者當地政府未及時給這些房屋辦理產權證明,在拆遷時也要予以補償的,第二個是“現場違章”也沒有補償,這就要注意什麼是“現場違章”建築了,現場違章建築一般是指在拆遷中被拆遷人拒絕簽署拆遷協議,即使有合法的產權證明,拆遷方通過其它方式認定該建築爲“違章建築”,通過行政手段拆除被拆遷的房屋,所以,這兩類房屋必須全額獲得補償。
農村補償標準參照公式
農村不同於城市,農村除了宅基地房屋外還有地面附着物等,所以補償種類較多,主要是:房屋補償+宅基地補償+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地面附着物補償+青苗補助等。
房屋補償:就是拆遷的房屋實際評估後進行補償了;
宅基地補償:這裡大家要注意,房屋補償和宅基地補償是兩個不同的補償,所以補償時這兩種都不能少;
土地補償:土地補償費爲徵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10倍;
安置補助:安置補償就是拆遷後對被拆遷人進行安置進行補償,爲被徵收前3年平均產值的4-6倍,高值爲10倍;
地面附着物補償:菜園、果園、水井等補償等均爲地面附着物補償;
青苗補助:青苗補助費爲被徵前3年均值來覈算,高值爲15萬/畝。
地方拆遷政策及補償合理準則
國家紅線外還有兩項重要事項,第一條是地方拆遷政策不能越過法律去執行拆遷,例如具有拆遷資質是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補償不應對部分補償而是全方位補償;第二條是補償合理準則是“拆遷後的居住生活標準不低於原水平”,也就是說房屋拆遷後生活變差了,這是不允許的。
史律師提醒∶
史律師對“國家紅線”標準進行了整理,對於被拆遷人的一旦發現地方政策凌駕於法律及國家紅線之上時就要考慮是否簽署拆遷協議了,尤其是不公平的補償方式更要注意了,一旦發生拆遷糾紛應及時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及早通過合法維權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